21歲役男才入伍15天!休假竟「棄役潛逃」 下場慘了
桃園21歲許姓男子,今年5月入伍,屬常備兵役的現役軍人;但許男卻在入營後15天,趁離營休假,棄役潛逃,逃了一周左右,仍被憲兵逮到。許男認罪遭依法起訴;法院審理後,考量他有悔意依陸海空軍刑法第四十條第一項之無故離去職役逾六日罪,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判決指出,現年21歲的許姓男子於今年5月27日入伍,成為陸軍101旅步兵第三營第三連的常備役現役軍人,位階為二兵。然而,就在入營僅15天後,許男即趁離營休假之際,未依指定時間返回部隊,拒絕歸營並展開長達一周的棄役潛逃行動。
軍方獲知此事後立即通報憲兵單位展開調查,並由檢方發布通緝令以緝拿在逃的許男。最終,憲兵於6月12日成功將潛逃的許男逮捕到案,隨後移送至檢方偵辦。
在偵查過程中,許男坦承自己的犯行。檢察官遂依照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第1項之無故離去職役逾6日罪,對許男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指出,身為現役軍人的許男理應恪遵軍紀,服從指揮以履行職役,但他卻擅自逾假未歸建原單位,嚴重影響部隊領導統御及軍隊紀律的維護。儘管許男在案發後表現悔意,且先前並無任何犯罪前科,法院仍依陸海空軍刑法第四十條第一項之規定,判處他拘役40天的刑責,得以易科罰金。對此判決,許男仍得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