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嫌槍擊館長 王牌律師費曝!刑警爆5疑點揭尋仇SOP

28日凌晨,網紅「館長」陳之漢遭人近距離連轟3槍,所幸送醫後並無大礙,但犯案的劉嫌卻在事發後主動投案,且堅決等2名大律師到場後才願意配合做筆錄,種種離奇的行為,引發外界質疑宛如早已規劃好的買凶SOP,對此,就有資深刑警提出疑點,並直呼「明顯受高人指點!」

這起案件要回溯到16日深夜,當時館長在Youtube開直播,怒轟一名男客人在健身房對自己摸胸,要對方在3天內道歉,不然就求償百萬,沒想到事隔10天,館長就在自家健身房外遭開槍,凶嫌就是騷擾館長的劉姓男子,儘管劉男犯案後自首,但卻等到兩名律師抵達現場後才開口,強調純粹是因為遭肉搜不爽,才會槍擊館長,但值得一提的是,明明宣稱無業的劉男,卻能請來兩位知名律師事務所的大律師,分別為法律事務所執行長、前檢察官和前法官的郭力菁,與過去是高院法官助理的陳怡蓉。

劉嫌犯案後,在第一時間請來兩名王牌律師。(圖/東森新聞)
劉嫌犯案後,在第一時間請來兩名王牌律師。(圖/東森新聞)

據了解,光是兩名律師培訓就至少3萬,而這樣的審級訴訟還高達數10萬,資深刑警在受訪時也分析,館長槍擊案的背後,恐怕不只是單純的性騷擾案,資深刑警強調,劉男願意拿「沙漠雛鷹」這把手槍犯案,光成本就要100、200萬,所以這個成本與造成衝突的原因,一定是有10倍以上的距離、差距,劉男才會願意花這麼大的心力。

資深刑警在受訪時曝5大疑點。(圖/東森新聞)
資深刑警在受訪時曝5大疑點。(圖/東森新聞)

資深刑警還補充道,劉男在案發後主動投案,加上沒律師到場不肯配合偵辦,也不願意提供手機內通聯記錄,明顯就是有高人指使,且沒有好的經濟條件,哪能在第一時間請到兩個大律師,再者,一個過去沒有槍砲前科,只有傷害、妨害自由前科的人,卻有這種開槍身手,「整起案情,像是買凶後的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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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槍屬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封面圖/翻攝自館長臉書、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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