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新制28日上路 列管名單逾700人政要小三小王也納管

洗錢防制新制28日上路 列管名單逾700人政要小三小王也納管

洗錢防制法新法將於6月28日施行,洗錢防制辦公室今(22)日表示,新修正擴大金流審查對象,包括總統、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正副秘書長,立法、考試、監察委員官員,共約700多人,列管政要的家庭成員,甚至是「小三」、「小王」等都將納管。 行政院長林全今天在行政院會聽取洗錢防制辦公室「推動洗錢防制新制具體作為-洗錢防制大進擊」報告後表示,洗錢防制新制對強化我國洗錢防制體質及重建金流秩序,具正面意義,為促進我國金融制度與國際接軌,避免台灣對外經貿及產業發展受到法制基礎不足影響,請各主管機關務必加速完成相關配套,落實推動新制,並加強對外宣導,消除社會大眾疑慮。 此外,林全請洗錢防制辦公室督導並協助相關主管機關,儘速完成各業別標準作業流程(SOP)之指引或範本,以利業者執行,為全力衝刺明年的相互評鑑,請各部會積極配合洗錢防制辦公室加速檢討及改善現有機制,推動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及財團法人法完成立法,並請經濟部儘速研擬完成公司法修正草案,使我國法制更加完善。 洗錢防制辦公室表示,洗錢防制法新法於6月28日施行,修正重點包括提升洗錢犯罪追訴可能性、建立透明化金流軌跡、增強我國洗錢防制體制,以及強化國際合作。 洗防辦表示,為推動洗錢防制新制,司法院及相關部會已完成19個子法草擬,除防制洗錢基金外,均可在施行日前完成法制作業,內容涵蓋金融機構、銀樓業、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律師、公證人、會計師、邊境管制及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 為增進團隊評鑑專業能力,洗防辦指出,已進行「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40項建議技術遵循自評,督促各部會完備法令與機制,並規劃舉辦2場相互評鑑模擬研討會,分別預訂於今年12月及明年4月舉辦,以接軌國際,增進交流,爭取評鑑佳績。 針對「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的加強審查,範圍包括總統、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正副秘書長、立委、考試委員、監委、司法院大法官、縣市政府正副首長、縣市議會正副議長、中研院正副院長、國安局正副局長、編階中將以上人員、總統府正副秘書長、國安會正副秘書長、駐外大使或代表及派駐國際組織常任代表、中央直轄市及縣市民意機關組成黨團之政黨負責人等。 這些列管政要的家庭成員,如配偶、父母與子女也列入管理;相當配偶的「同居伴侶」、財務往來密切的人士,如密友,甚至是「小三」、「小王」等都將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