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童刑責不罰 最重感化教育

2女童刑責不罰 最重感化教育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涉及新竹邱姓少女虐殺案的9歲曾姓及11歲謝姓女童,移送少年法庭後諭知責付家長,未來2人經少年法庭審理調查後,可做成保護管束、安置輔導的保護處分,若2人後續表現不佳,年滿12歲後,則可到少年輔育院進行感化教育。 刑法規定,未滿14歲的人不處罰,曾姓和謝姓女童,經少年法庭審理後,視涉案情節輕重,未來最有可能被法官諭知最長3年的保護管束,每月1到2次到少年法庭報到,接受少年調查官的輔導。 倘若2人的家庭輔導和保護功能不健全,法官也可以諭知安置輔導在適當的福利或教養機構。 但2名少女如果被認定執行保護處分成效不佳,少年法庭可在2人年滿12歲後,改裁定諭知施以感化教育,如此就得進入少年輔育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