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K網友諷「垃圾」判賠1元、登報道歉 邱于軒回應了

高雄市議員邱于軒。(取自邱于軒臉書)
高雄市議員邱于軒。(取自邱于軒臉書)
吳姓網友罵邱于軒,兩方在臉書互槓。(取自臉書「打馬悍將粉絲團」/袁庭堯高雄報導)
吳姓網友罵邱于軒,兩方在臉書互槓。(取自臉書「打馬悍將粉絲團」/袁庭堯高雄報導)

一名吳姓網友2019年在臉書「打馬悍將粉絲團」內留言罵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是「垃圾議員」,遭邱提告獲不起訴。後來邱再告民事,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判吳男需賠1元及登4大報全國版刊登半版道歉聲明,估計得花近2百萬元,引發不少網友討論。邱于軒今(29日)在臉書對此事做出回應,表示「謝謝法官還我一個公道!」

邱于軒主張,吳男在公開粉絲專頁「打馬悍將粉絲團」的貼文,公開留言回應,以「沒有民主素養之垃圾議員,上次還造謠海音開放了民眾只會去上廁所沒錢聽音樂」等語,而「垃圾議員」、「還不夠垃圾?」「要不要臉?」「根本沒腦」的發言,使不特定公眾得以瀏覽、議論,客觀上足以貶損她的人格及社會地位,且向對方提起刑事妨害名譽告訴,對方又於同一篇貼文下留言:「我被告了耶~...讓大家欣賞一下這垃圾的玻璃心」。該案後經高雄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

後來吳男將該不起訴處分書公開報導,又經臉書社群網站「打馬悍將粉絲團」貼文轉載新聞連結,並稱「也被認證了」。邱于軒認為名譽受損,提出民事求償,原本只要求吳男在「打馬悍將粉絲團」動態時報欄上張貼道歉啟事連續20日,供不特定人閱覽,但見吳男狡辯無和解誠意,改為要吳男在聯合報、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的全國版面,以半版篇幅刊登道歉聲明。案經審理後,法官審酌吳男月薪為3.2萬元、邱于軒月薪為11萬餘元,判吳男須賠償1元並刊登四大報全國版半幅廣告道歉,全案仍可上訴。

對此,邱于軒在臉書表示,任何一個人都不應該遭受非理性漫罵和人身攻擊,存好心、做好事、說好話,「謝謝法官還我一個公道!」回應曝光後,不少網友則在底下留言寫道,「這樣的人該得到教訓」、「嘴巴不是長來亂講話的」、「總還是需要有人出來遏制網路歪風的」、「並不是什麼都是他們說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