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次都偷來!屏東姐妹花榨乾老榮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實在沒良心!屏東一對步姓姐妹花遭到地方法院起訴,姐姐利用在屏東榮民之家工作期間,偷偷竊取一名90歲方姓榮民的郵局存簿及印鑑,再交由妹妹,謊稱方姓榮民願意借錢給她,讓妹妹到郵局填寫提款單,前後委託妹妹盜領25次;而妹妹後續明知姊姊圖謀不軌,竟也在當中偷偷領了9次錢,兩人合計轉帳34次,得手新台幣78.4萬元。

屏東一名照服員聯手妹妹盜領方姓榮民78.4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屏東一名照服員聯手妹妹盜領方姓榮民78.4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出指出,姐姐步姓女子在屏東榮民之家擔任照服員,照顧一名90歲的方姓老翁,某次她陪對方到郵局領錢,意外得知老翁會將郵局存簿及印鑑放置在床頭櫃旁的抽屜內,提款密碼則是直接寫在存款簿上,這讓步女心生歹念,趁著照護老翁時,偷偷把存簿和印鑑偷了出來。

步女疑似為了掩人耳目,就將偷來的印鑑交給自己的妹妹,謊稱是方姓老翁願意借錢給她,委託當時不知情的胞妹幫忙到郵局填寫提款單,把錢領出來後再將現金給她。隨後步女的妹妹似乎也發現異常,但她未如實舉報,反而還有樣學樣,在幫姊姊盜領老翁存款時,自己也偷偷領錢出來,姊妹兩人前後合計盜領34次,累計得手金額分別為69.3萬元及9.1萬元。

妹妹填寫提款單幫姊姊盜領,自己也從中撈了9萬多元。(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
妹妹填寫提款單幫姊姊盜領,自己也從中撈了9萬多元。(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

姊妹倆狼狽為奸的犯案,直到方姓老翁查看存簿餘額時才驚覺有異,報警處理。屏東地院判決指出,兩人犯下偽造文書、詐欺、竊盜等罪嫌,但考量步姓姊妹二人均為高中職畢業,步女離婚後還獨自撫養2名未成年子女,而步女的妹妹同樣也是離婚、有2名未成年子女,小孩交給前夫照顧,自己一人在外租屋生活,均背負龐大經濟壓力。

加上二人雖未與老翁達成和解,但被捕後始終坦承犯行、犯後有悔意,因此法官判決姊妹二人分別為2年6個月及1年的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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