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以上搭大型車須繫安全帶 12/1起開罰

高雄市 / 蔡孟峻 許富傑 許利森 報導

國道車禍大多因為沒繫安全帶,而造成死傷,現在為了保障長途旅客安全,立法院去年11月底三讀修正通過,4歲以上搭乘客運或是遊覽車,在高、快速公路時須繫安全帶,如果沒有繫,可以開罰駕駛6000元,如果駕駛明明有告知過乘客,就罰乘客3000到4500元,預計8月1日公告實施,有4個月緩衝期,12月1日正式上路,民眾都表示支持,願意配合。

客運行駛在國道,突然間記錄器鏡頭旋轉,接著就翻覆了,車禍現場造成嚴重死傷,多少人因此家破人亡,最重要的就是安全帶沒繫好,國道司機耳提面命,安全帶要繫好,因為未來沒繫安全帶就是開罰,立法院去年11月三讀通過,4歲以上搭客運或是遊覽車,在高、快速公路時要繫安全帶,不然就罰駕駛6000元。

如果駕駛明明就提醒過乘客,就罰乘客3000到4500,4個月緩衝期,12月1日正式上路,民眾說:「OK啊還不錯這樣滿安全的」、「繫啊繫比較安全」、「那個司機都會一個一個檢查,然後提醒乘客繫安全帶。」民眾一面倒支持,但是實際上做不做的到還有待觀察,而客運業者呼籲,乘客上車前,就是應該把安全待繫好,遵守規定同時也能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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