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郵輪公司使用古巴國有化港口 判繳138億元給美企

(中央社華盛頓31日綜合外電報導)4家郵輪公司因使用古巴首都哈瓦那1960年被共黨政府國有化的一處港口,美國法官判決它們須支付合計近4億5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38億元)給美國公司「哈瓦那碼頭」。

法新社報導,「哈瓦那碼頭」(Havana Docks)原本擁有使用該港口的特許權,古巴共產革命後,被剝奪港口使用權。

但佛羅里達州聯邦法官布倫(Beth Bloom)昨天判決,嘉年華(Carnival)、地中海航運(MSC SA)、皇家加勒比(Royal Caribbean)與挪威郵輪(Norwegian Cruise Line)等公司須各自支付1億900萬美元加訴訟費,給哈瓦那碼頭公司。

上述郵輪公司都在哈瓦那靠港,布倫寫道,法院認定被告「各自從它們的非法交易活動中,賺取數以億計美元的巨額營收,對原告構成損害」。

美國自1962年起對古巴島實施經濟禁運措施。

前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在2016年放寬條件,允許郵輪公司中途在古巴停留,但他的繼任者、共和黨籍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推翻該決定。

不過,這次法院判決的基礎並非禁運,而是依據1996年赫姆斯柏頓法(Helms-Burton Act)的條款。

當年美國國會允許那些資產被古巴卡斯楚(Fidel Castro)政府沒收的美國人,對使用該資產而獲利的人提告,希望藉此阻撓投資古巴。

但之後幾任美國總統暫停應用該措施,直到川普在2019年決定實行它。

一系列法律行動隨之而來,郵輪公司的案件則是第一個步入重要關頭的官司。上述郵輪公司都是登記在其他國家,但在佛州有重要業務。(譯者:楊昭彥/核稿:林治平)11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