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銀行內鬼助詐貸 9行員遭約談

彰銀、華南銀等4銀行9行員疑在審核貸款時放水,遭台北地檢署(見圖)指揮調查局搜索約談。(本報資料照片)
彰銀、華南銀等4銀行9行員疑在審核貸款時放水,遭台北地檢署(見圖)指揮調查局搜索約談。(本報資料照片)

女子金德儀涉嫌以虛增貸款人頭所得、墊高不動產成交價等方式,向彰化、華南等4家銀行詐貸2億多元,造成4家銀行共損失上億元;台北地檢署查出4家銀行有「內鬼」配合金女詐貸,21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1路搜索、約談當年承辦的彰銀韓姓襄理等9名行員。

金女過去多次遭刑事局、新北市刑大、調查局偵辦,也被台北、士林地檢署起訴過,2020年刑事局查出,重出江湖的金女,以掮客買屋設局騙走1580萬,一度遭聲押獲准。金女涉案部分,去年7月被判刑3年8月確定。

檢調調查,金德儀向不知情的代書借牌,租用其事務所辦公,另找人頭充當不動產交易的買賣雙方,於2011至2016年以不實的公司扣繳憑單,虛增貸款者的所得資料;其中,有貸款者年薪約30多萬元,卻被灌水至150萬至200萬元。

檢調調查,金德儀等人涉嫌將不動產價格灌水後,向銀行詐貸,再利用前2年只須繳息不還本的寬限期,繳交不到2年就拒繳本息,讓銀行低價法拍擔保品抵債;金女用來詐貸的11戶不動產,分別在北市南港、新北市新店、淡水及桃園等地,每戶市價約千萬元,成交價則被灌水至2000多萬,共詐貸2億多元。事後銀行內部審核發現,向檢調提告。

調查局日前研判金女的假交易資料順利騙過銀行申貸,疑有銀行人員「內神通外鬼」,其中華南、彰化等4家銀行的承辦行員在2011到2016年間,涉嫌在審核資料時配合放水,造成銀行損失,檢調不排除有行員收受好處包庇放水,刻擴大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