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競標 NCC修規則防圍標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20日電)NCC今天說,研議修訂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將申請合併中業者視為同一申請人,亞太電信與國碁電子合併案已重新送件,不可分別競標2.6GHz頻譜。

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申報與國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討論案,今年1月因未明確說明與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網路漫遊策略聯盟內容,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程序駁回。

NCC下午舉行記者會,媒體問及外界對亞太電信、國碁電子參與今年底2.6GHz頻譜競標時,以個別公司分別競標可能有圍標疑慮,NCC表示,亞太電信日前已對外宣布,與國碁電子不會分別競標。

NCC說,目前研議修訂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針對同一申請人規定,將修訂為在申請合併中的業者視為同一申請人,避免圍標情形發生。

NCC表示,上週亞太電信與國碁電子合併案已重新送件,這兩家公司已向NCC申報要合併,就視為同一申請人,不可分別競標。至於合併案處理時程,要先檢視內容是否需再補件,依行政程序法處理期限為兩個月,必要時可再延長兩個月。10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