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藥廠不合格藥品 中市府監督回收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9日電)台中市有4家藥廠未事先申請使用食品級碳酸鎂或碳酸鈣生產藥品,台中市衛生局今天說,將派員監督回收藥品及銷毀事宜。

衛福部食藥署18日公布第二波不符規定的劣藥產品與藥廠名單,並要求廠商將不合格藥品於4月22日午夜前全面下架,30日內完成回收作業。

台中市有4家藥廠未經事先申請,使用食品級碳酸鎂或碳酸鈣生產藥品,衛生局已告知相關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將不合格藥品全面下架回收,市府將派員監督回收藥品清點及銷毀事宜。

衛生局表示,台中市轄區製造不合格藥品的廠商有新萬仁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明大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天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振貿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

衛生局指出,已告知相關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將不合格藥品全面下架回收,也將函請持有藥品許可證的藥商提報相關回收計畫書、回收通知函等,並依程序請運銷的醫療院所、藥商、藥局配合相關回收作業。

衛生局說,昨天名單公布後,隨即派員抽查市區1家大型連鎖藥局,而這家藥局已完成下架回收退回總公司;衛生局預計4月23日起,將不定期、不預警隨機抽查以維護市民用藥安全。

此外,有關消費者退費及爭議協調,預計週一(20日)會同法制局協商,並儘速請業者提供退費機制以維護消費權益。104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