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12億 挹助偏鄉設4G、5G基地台

為縮短偏鄉數位落差,行政院日前核定補助電信業者在偏鄉地區建置行動寬頻基地台,5年投入12億元,補助業者在偏鄉地區建置490個行動寬頻高速基地台(4G、5G),補助業者不逾建置費50%為原則;離島或電力未到達的「不經濟地區」,則全額補助。

政院官員表示,希望吸引電信業者優先到離島的金門、馬祖、澎湖設置行動寬頻高速基地台,通傳會將百分之百補助。

官員表示,為促使業者加速在偏鄉人口聚落及交通要道等重要據點,建置行動寬頻高速基地台(4G、5G),奠定行動寬頻在偏鄉發展的基礎,讓偏鄉居民早日享受高速行動通訊技術帶來的便利,政府決定補助電信業者在偏鄉建置行動寬頻高速基地台,以加速5G基地台網路布建。

官員指出,5G行動寬頻尚在發展初期,基地台及終端設備尚未普及,商業模式也尚在開發中,因此,初期5G基地台將與4G網路及基地台共構共站運作一段時間。由於5G基地台涵蓋範圍比4G基地台小,參考歐美先進國家做法,將會商地方政府同意,業者可以透過公共設施或建物設置基地台,以填補訊號不足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