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大女嬰遭虐 托育員與托嬰中心各罰6萬元

台中一名5個月大女嬰,家長2月9日從托嬰中心接回後,發現腋下有大片瘀青,媽媽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27歲黃姓女托育員疑似因女嬰哭鬧,以手捏傷女嬰腋下。警方訊後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罪送辦,並通報家防中心,社會局查證屬實,依違反兒少法對托育員開罰6萬,托嬰中心管理不當,也罰6萬元。

這家托嬰中心位在台中市南屯區,業者早期經營幼兒園,後來陸續成立課後托育及托嬰中心,托嬰中心經營6年,過去並無兒虐記錄,這名涉嫌施虐的托育員則已經離職。

托嬰中心下午透過律師發表聲明,經過百般考慮,如果無法給寶寶、家長一個完全安心的環境,寧可忍痛在110年7月31號歇業,也不願意再有人受到傷害。至於法律責任,不會逃避,目前歇業程序已經報社會局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