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棘手議題 左右會議成敗

中國時報【尹德瀚╱綜合報導】 巴黎氣候會議登場,但最後能否取得具體成果,關鍵在於下列5大棘手議題如何解決。 第一是窮富之爭。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將全球分為已開發國家(富國)和開發中國家(窮國)兩個陣營,但只有前者需要減碳。這回美國和歐洲聯盟主張,所有國家必須有難同當。但印度等窮國堅持,已開發國家必須負更多責任。 第二是金錢與科技。很多窮國即使想減碳也無能為力,除非獲得金錢與科技的援助,才能發展太陽能或風力等潔淨能源。已開發國家有心幫忙,但不願做具體承諾,同時他們希望最先進的開發中國家例如中國,也加入捐錢的金主行列。 第三是美國障礙。多數國家期望巴黎會議達成的協議能有法律約束力,但關鍵卡在美國,因為美國國會不太可能通過任何明確設定減碳目標的國際條約或議定書(包括京都議定書)。與會國可能達成妥協,讓最後協議某些條文具約束力,與減碳目標有關的條文則無。 第四是長程目標。眾多國家希望巴黎會議列出長程目標,問題在於表述目標的文字如何讓大家接受;目前草案列出多重選擇,其一是「全球轉型走向低排放與更適應氣候的社會」,但被某些國家認為過於含糊,但如明確設定化石燃料退場期限,則不為產油國接受。 第五是損害界定與賠償。無法抵抗氣候影響(如海平面上升)的小島國,希望就認定氣候造成的損害與賠償設立一個機制,但美國為首的富國對此堅決反對,明言不會簽署任何隱含「賠償」或「責任」的文件,以免陷入纏訟與無窮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