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機制 防不當轉換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金管會擬同意開放高齡族群保單轉換,但為避免有壽險公司趁機解決高利率保單包袱,壽險公會自律規範中提出五大機制,包括三年反悔期、受騙終身可回復、客戶適合度調查、事後電訪以及保險公司不得因此業務給予業務員任何佣金或獎勵金。 壽險公司早年推出的壽險保單,預定利率可能在6.5∼8%以上,在現在銀行存款利率1%的時代,這些保單成為壽險公司財務沈重負擔。 先前就曾有壽險公司以較高保額的投資型保單,鼓勵保戶將舊有壽險保單解約,部分買保障、部分轉投資,大幅降低壽險公司的利率保證壓力。 保險局擔心這類情況再度發生,因此在這次國泰人壽提出保單活化建議時,遲遲未核准,且討論長達兩年,近來則因為高齡化社會即將來臨,很多老人家可能空有保單變成遺產,卻不能拿來作養老或提升醫療品質之用,保險局重新檢視此一提案。 為解決保險局的疑慮,壽險公會也對此討論出防範機制,即不能因公司財務壓力,勸說或誘導保戶將舊保單解約、轉換新保單,若有不當話術或誘導行為,則保戶終身、不論轉換多久,都能要求回復為舊有保單。 第二是提供長達三年的後悔期,保戶雖是自願進行契約轉換,也經確認不是被誘導,但若保戶保單轉換後三年內反悔,還是可以轉回原來的舊保單,但壽險業者為了降低風險,可能要求若保戶已領取年金或理賠金,就不能再申請轉回原有壽險保單。 第三是必須進行客戶適合度調查,除了符合高齡,也應確定保戶沒有醫療保障或有年金的需求,不應該在保戶已有充足醫療險,還讓保戶用壽險保單去轉換、增加醫療保障;第四是公司必須事後逐一電話訪問,確認保戶轉換意願、沒有被人誤導。 第五則是保單轉換只是提供保戶另一項選擇,公司不能大力推廣、不能因此提供業務員或通路佣金、獎勵金等,同時金管會將來也可能針對轉換保單量較大的公司進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