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旺季 金融業推小撇步-保險 節稅6大攻略

工商時報【魏喬怡╱台北報導】 年一度申報綜所稅日子開始,壽險業者提醒,國人購買保單的比率高,平均每人擁有2張以上,此時可善用保險費列舉扣除額試算,只要注意六大事項,有機會達到節稅效果。 是當年度申報綜所稅採「列舉扣除額」才可適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在扣除額部分,可採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兩種,若想將保險費支出列為扣除額,必須採「列舉扣除額」才可適用,建議可先試算採取何種方式的扣除額是對自己最有利。 二是每人每年可列舉扣除數額以2.4萬元為上限,全民健保保費支出不在此限,依照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的保險費,每人每年有2.4萬元的扣除額,未達前述列舉扣除額,則以實際支出額核實認列。至於全民健保的保險費及補充保費,是可以全數扣除,不受24,000元保險列舉扣除額上限限制。 三是旅平險、學生平安保險、自費團險也可計入,民眾若因出遊、商務出差而購買的旅平險、意外險,屬人身保險範疇,只要檢附證明,皆可計入列舉扣除額;另外每月自費投保團體保險的民眾,檢附繳費證明,一樣可計入列舉扣除額度內。 四是非人身保險費無法扣除,包括像汽車險、住宅火險等,由於屬於財產保險,並非人身保險,按規定無法列舉扣除額。 五是保險費繳納證明中,「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須在同一申報戶內,即使是直系血親,但若子女已成年並自行報稅,以子女當被保險人、父母為要保人的保單,無法列舉扣除。 但要保人若更改為子女時,因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皆為同一人,可在子女自己的申報戶中列舉扣除。 六是扶養親屬有保險限制。按照目前法規,只限「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才會被視為被保險人的保險,而非受扶養直系親屬,納稅義務人就算幫其他親屬買保險,包括像手足、叔侄輩等,都無法認列列舉扣除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