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要報稅 別忘了4月底前要繳牌照稅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5月要申報綜合所得稅,不過,4月的牌照稅繳了沒?財政部賦稅署提醒,104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到4月30日(本周四)截止,還沒有繳納牌照稅的車主別忘了在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賦稅署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果沒有接獲繳款書,請儘速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或查詢。

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5條規定,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沒有在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賦稅署特別提醒,逾期未完稅的交通工具,在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還會被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

104年的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到4月30日截止,根據統計,全國開徵車輛數達674萬5千多輛,發單稅額583.3億元,較去年成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