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翁車禍致「絞刑式骨折」險癱 術後重新「抬頭挺胸」

66歲陳先生因騎機車出車禍,被送往醫院急救,到院時意識清楚, 但頸部、肩部、胸部及背部有多處疼痛,進一步檢查, 發現除了鎖骨、肋骨、骨盆骨折外, 最危險的是出現罕見高位第二頸椎峽部骨折,又稱為「絞刑式骨折」 ,所幸透過復位固定手術治療後, 術後三天即可透過助行器下床行走,讓家人欣慰不已。

亞洲大學附屬醫院神經創傷科主任李建裕表示,「絞刑式骨折」 一辭源於16世紀盛行的絞刑, 因受刑人的頸部會在瞬間遭急速拉扯,導致第二頸椎脫位骨折, 以該患者為例,在車禍的當下,頸椎高度向後伸展, 加上身體往前拉扯,嚴重的撞擊力量導致頸髓受傷、失去呼吸, 家人一度以為「回不來了」,所幸手術後撿回一命,也讓患者可以「 抬頭挺胸」順利出院。

李建裕指出,目前「絞刑式骨折」 最常見於未繫安全帶的乘客或駕駛員, 於車禍時臉撞上擋風玻璃導致,此外高度衝撞的運動,如美式足球、 拳擊等,也可能造成「絞刑式骨折」。

由於多數「絞刑式骨折」的患者,並不像其他頸椎骨折的人, 會出現四肢麻痺、癱瘓、大小便失禁等立即性神經症狀, 反而僅以頸部強烈疼痛表現,甚至少數幸運的患者, 能帶著頸痛四處移動,故往往被誤認為一般扭傷或拉傷, 而延誤就醫時機,

李建裕強調,高位頸椎佈滿重要動脈、靜脈、頸髓及神經根, 除了少數不用手術的情況外,必須根據患者情況選擇後位、前位, 甚至前位加後位兩種開法,風險及優缺點可與醫師充分討論, 經評估,患者採後位骨釘固定手術治療,術後恢復良好。

李建裕提醒,民眾若因車禍或其他原因造成頸部疼痛不已, 千萬不可輕忽,一定要赴醫檢查,以確認頸椎是否正常, 若經檢查發現問題,一定要積極治療,切勿放任不管, 或是透過民俗療法處理,否則當有問題的頸椎持續惡化, 可能導致四肢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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