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認6/27選出「假董事長」!高醫大海內外校友怒吼要求教育部「凍結」

不承認6/27選出「假董事長」!高醫大海內外校友怒吼要求教育部「凍結」

高醫董事會下周一將在某飯店召開「密室董事會」選舉陳家第三代接班人陳建志擔任新董事長,高醫海內外校友今(25)日在高醫大召開記者會抨擊高醫董事會開會時間秘密擬定,開會地點又由學校董事會會議室秘密轉移到『飯店舉行』,擺明準備黑箱通過第三代世襲董事長。 高醫海內外校友提出高醫大董事會行文公部門企圖竄改校史、企圖違法修改捐助章程及教育部5月中下旬委任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到高醫查帳,在公派會計師尚未有調查結果及董事會所訂『校長監督及考核辦法』遭教育部指違私校法與各項歷年遭糾正資料併同備受爭議的「陳氏家族捐贈之佃農土地資料」要求教育部應凍結董事長之選舉,及其事後之報備核准過程。 高醫大醫療企業工會吳國揚並舉張博雅、陳建仁因相繼擔任監察院長、副總統而辭卸高醫董事所產生「高醫遞補董事的選舉」據其瞭解有人根本未簽「願任董事同意書」,所以後來產生董事均屬不合法…。 高醫大學生日前發起「透明革命」,連署要求陳啟川家族退出董事會,高醫大海內外校友群起響應,全國各界民團更紛紛表態力挺,並在國會成為私校法修法重要指標議題,未料高醫董事會置之不理,更迴避公視等邀約座談,反而「橫柴入灶」將在下周一到校外召開「密室董事會」推舉陳家第三代陳建志為董事長,消息傳出後,昨陸續遭台灣醫界聯盟與高醫教職員生全力抨擊,高醫大海內外校友包括高醫大醫療企業工會吳國揚,高雄縣醫師公會前理事長藍傳盛,高市醫師校友協會理事長林俊傑,高醫校友總會常務理事王燕燕,高市醫事公會前理事長林正泰,高市醫師公會監事長黄鵬國,中華民國齒顎矯正學會前理事長許為勇等多名代表今6月25日(六)在高醫大勵學大楼2F第一會議室召開記者會輪番痛批高醫董事會違法濫權,並提出各項資料佐證,與會校友強調「不承認高醫大6/27董事會」將持續向上抗爭。 高醫大董事會先前因通過校長遴選辦法,架空校長權力,讓校長不惜槓上董事會,也讓陳家從黨國體制控制高醫董事會一甲子的「黑箱爭議」,包括企圖將附設醫院私人化,介入醫院經營權遭教育部屢次糾正與行文公部門竄改創辦人、捐助章程…等眾多違法濫權事項浮上檯面,而高醫陳家第三代接班人陳建志則完全不敢回應學生與校友要求在網路直播等公開「面對面」說明解決爭議事項的要求,並透過公關公司進行媒體與檯面下運作。 醫界聯盟昨表示,新政府近期送到立院的私校法修正版本,只增加一名公益董事,根本無法牽制董事會運作,非常失望!高醫海內外校友則正準備大動作提告董事會,高醫董事會搶在下周一召開備受爭議的「密室董事會」選舉新董事長,預料後續發展將越演越烈,備受關注。 ※高醫大海內外校友會 新聞稿 全文如下: 1.高醫大董事會 企圖竄改校史。 高醫大董事會 企圖違法修改捐助章程。 (1).【證明 創辦人為杜聰明 之公文】 教育部稿 送達機關:台教廳 (註:台灣省政府教育廳之簡稱) 事由:○呈私立高雄醫學院「創辦人」杜聰明呈送設立高雄醫學院事項表 指示○照 部長:昀(簽字) (註:當時教育部長為張其昀) (其他簽字,略) 收文 第一O八八四號 發文 日期:中華民國四拾參年八月拾八日 發文 字號:台四十三高字第8739號 事由照抄 受文者:台灣省教育廳 一、 四十三年七月廿九日(四三)教二字第三四九七O號呈件均悉。 二、 私立高雄醫學院准由 「創辦人」杜聰明 籌設,至籌設事項表所列擴展計畫,不屬醫學院範圍,應飭刪除。 三、 ○即知照並○○。 (2). 董事會企圖違法修改捐助章程 根據 991010 教育部審查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捐助章程修正案意見表, 董事會將捐助章程第12條中, 第9款、第10款、第11款、第12款,均修正為 “本法人之附屬機構”, 明顯違反私立學校法第50條, 均被教育部糾正為 “本法人『所設學校』之附屬機構”,私校法第50條明確指出,學校法人所設私立學校...得設立附屬機構,故附屬機構機構『由學校設立及管理』,而董事會竟企圖跳過學校,直接管控學校之附屬機構。 2. 高醫醫療體系四所附設醫院之院長,由校長任命後,應不需再報經董事會同意。 根據私校法第50條,依第一項規定辦理之附屬機構或相關事業,不得影響學校正常運作;其業務與財務仍應受學校法人之「監督」。私校法第50條中完全未指出『人事任命同意權』,僅明訂「業務與財務」之監督。又根據教育部函,台教高(三)字第 1050070464號公文中說明第四點,校內其他一級主管(附屬機構之院長) 之聘任方式,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說明三、 (一)辦理。(說明三、 (一)—副校長之任用係屬校長權責,在尊重校長用人權之權責下,不宜再報經董事會同意。建議貴校修正組織章程。) 故高醫醫療體系四所附設醫院之院長任命,與副校長之任命相同,係屬校長權責,應不需再報經董事會同意,同時附屬機構以前錯誤之組織章程均應予修正,校長對於醫院院長之任命不需再報經董事會同意。 3.高醫大董事會準備黑箱通過第三代世襲董事長。 高醫大董事會竟擬於『105年6月27日』召開董事會選舉下一屆(第18屆)之新任董事長,開會時間秘密擬定,開會地點又由學校董事會會議室秘密轉移到『飯店舉行』,擺明準備黑箱通過第三代世襲董事長。 4. 要求教育部凍結董事長之選舉及核備 (公派會計師尚未有調查結果) 教育部於 2016/5/16-23委任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到高醫查帳,惟至今學校尚未接獲會計師調查結果之報告。董事會有關帳務之情況尚未調查清楚之前,實不能逕自召開董事長選舉,因此要求教育部應凍結董事長之選舉,及其事後之報備核准過程。 5.陳氏家族捐贈之佃農土地,爭議很大 陳氏家族由南和興產股份有限公司 陳劉玉董事長 提供「耕者有其田」之佃農農地十一甲四分六厘多,作為校地之使用,期間高醫又分20年出資向佃農買回十一甲多之農地,足證所捐出之土地其實際所有權極具爭議。 而且創校之初又有高雄市政府提供三佰萬,及社會賢達募捐所得伍佰萬,作為建校基金,而十一甲農地以當時市價折算約為七、八十萬,故陳家所提供的資金,僅為所有創校基金之約十分之一。多年來陳家也未主動自行或向外界籌措經費,且高醫歷經61年來,由所有教職員工、學生、教師、治校團隊之共同努力,教職員工及醫護人員領用比一般外面為低之薪水,辛苦奉獻經營,大家戮力心血投注之下,高醫才能逐漸茁壯成長,故高醫其實已由早期之私有財,蛻變為今日之公共財。 6. 董事會所訂『校長監督及考核辦法』,違反私校法,胡作非為 根據私校法第43及第54條條,已有規範校長之相關解聘情形,故董事會所訂之校長監督考核辦法,不應再自行增訂校長解聘條文,根據教育部函,台教高(三)字第 1050070464號公文中說明第三點,高醫大董事會擬訂之『校長監督及考核辦法』,應以不違反私立學校法為前提,應回歸到私立學校法第43條規定及施行細則第32條規定辦理,不應再再另訂其他解聘條件。 (記者陳俊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