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位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有鬼 司法院應即撤銷

媽媽嘴的老闆要連帶罰款,因為他的員工殺人,而法官的判決理由,是認為老闆沒有注意員工上班時間內有換衣服!所有的老闆跟主管要注意了。我退休之前任職某上市電子代工公司,一個部門少說也有上百人,以後這些主管都要小心了,萬一哪天沒留意,下屬闖禍在外或行事不端可能都會有連帶責任。 這個法官真的很奇特,他不怪父母沒教好,反而怪老闆沒有看好員工和照顧好客人,這是什麼思想?這種人也可以當法官嗎?胡忠信先生指出美國的法官最年輕要有45歲,必須要有社會經驗,而且在美國當法官前必須先當律師。但是台灣只要法律系畢業考上法官特考,就可以當法官這樣的背景條件下,養成的法官可以判百姓的生死,是多可怕的一件事!媽媽嘴的法官有這樣的判決也不足為奇了。但是都是令人尊重的醫師命運卻不同呢?醫師沒看好病患會被告。我們常看到某某醫生因為開刀接生小孩整型弄壞了......,一群人在醫院診所前面灑冥紙,丟雞蛋,但是為什麼法官判錯或是亂判,大家都默默的接受? 雖然我們納保法通過也即將實施稅務法庭,但是《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卻是荒謬無比。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來說,2012年林秋華承審共68件稅務案件,劉錫賢承審共56件稅務案件;2016年全年,莊金昌承審共54件稅案,100%全判人民輸的法官,都通過認證。司改國是會議委員張靜批評,其中第4點第1項第2款規定:對行政法院法官來說很簡單,就好比去超商買東西,集40點就送稅務法官充氣娃娃一個。第10款,更是離譜!目前有稅務專業法庭嗎?適用的前提就不存在,是否適用還是問題。根本沒有適用的可能,需要真正成立稅務法庭才適用得到啊!真理大學法律學系主任吳景欽指出,這62位法官專業執照應該直接撤銷。 人民如果不是忍無可忍為什麼要跟官爭?行政法院不保護人民卻保護國稅局,那誰來保護百姓?我們不需要這樣的行政法院。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司法卻幫忙行政加害百姓,這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