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商品卡不能用? 民控超商污錢

6年前商品卡不能用? 民控超商污錢

有民眾使用超商商品卡消費,卻遭到拒絕,理由竟然是,商品卡發行超過6年未使用,民眾氣到不行,質疑超商這樣就等於污走民眾的錢,向消保官投訴,經過協調,超商將總額1千元的商品卡解鎖,順利消費。

拿出10張總值1千元知名超商發行的商品卡,民眾要去超商消費,卻遭到拒絕。

投訴民眾:「就覺得很納悶,你上面也沒有講說,這卡片超過5年不能用,那就表示這個永久可以使用。」

投訴民眾不滿,商品卡上的發行日期,是2010年12月1日,超商竟然以6年前發行的卡片,已經鎖卡無法使用作理由。

投訴民眾:「你居然剝奪消費者的權益,說這些卡已經逾期不能用,那你公司是不是賺到這1千元,莫名其妙賺到。」

民眾認為,超商規定太不合理,向消保官投訴。

消保官巫志偉:「因為商品卡就跟禮券一樣,的使用方式,不能記載使用的期限,不能用後端的作業,讓這張卡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就無法使用,增加消費者在使用上的困難度。」

經由消保官協調,超商已經將商品卡解鎖,消保官也強調廠商發行任何消費卡,等同現金,不能有期限,消費者如果使用上被刁難,可以像消保單位申訴,確保自身權益。(民視新聞邱俊超苗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