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起搭台鐵更便利 開車前30分鐘輕鬆訂票
為便利旅客乘車,台鐵局自7月1日起,放寬乘車當日訂票時間,從原本可預訂開車前1小時車票,調整為可預訂開車前30分鐘車票,不過須於開車前20分鐘完成付款,旅客可利用APP取票,或開車前至車站窗口、自動售票機取票,省時、快速又方便。
另外,7月1日起,台鐵也同步放寬訂票未取的停權措施,由原同一證號3個月內有3次訂票未取紀錄,該證號即停權訂票1個月;改為1個月內3次訂票未取票始停權訂票1個月。台鐵局也提醒旅客,如訂票後取消行程,請務必取消訂票,以免影響其他旅客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