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新制上路 胎紋不足最高罰6千

,交通新制上路,針對輪胎胎紋深度不符,從原先最高罰1200元,提高最高罰6000元,國道警察更是加強取締,會在交流道不定時設置臨檢站,取締違規胎紋不足的車輛。

右邊大貨車失控打滑後向左推擠,小轎車就像夾心麵包,被夾得動彈不得;而這名駕駛雨天在國道,突然來個360度大旋轉,場面膽戰心驚。兩起車禍,都是胎紋不足導致爆胎,釀成意外。

高速公路爆胎事故頻傳,國道警察加強取締,除了檢查輪胎縫有沒有異物,更要揪出不合格的危險輪胎。像是如果胎紋太淺,與輪胎上1.6毫米高的指示點磨到平行,或是輪胎皮已經脫落,都會使得輪胎失去抓地力,不僅影響自己的行車安全,還會波及其他用路人。7月1日交通新制上路,胎紋深度不足,從原本最高罰1200元,提高為6000元,還可連續開罰。

國九隊交通組長陳冠宇:「一般的事故來講,如果有牽涉到,輪胎肇因的部份佔6%,但是在對比較大的交通事故來講,它是可以排到肇因的前3名。」

除了觀察輪胎的胎紋與胎皮,輪胎年限也很重要,輪胎上4個數字,就是出產日期。例如:輪胎上的5009,前面2碼50為週數,後面2碼09為年份,代表這輪胎是2009年第50週出產的,一般建議輪胎出產5年,就要更換。但萬一在國道上真的碰上爆胎,別緊張,請記住「二不一要」口訣。

國九隊交通組長陳冠宇:「不要踩煞車、不要踩油門,鬆開油門,腳不要動作,一要一要就是,請各為要緊握方向盤。」

安全停妥事故車後,駕駛放置故障標誌,得站在車輛上游的護欄外,才能保護自身安全,避免二次傷害。(民視新聞黃富溢宜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