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濫殺3無辜 殺人魔陳昆明判死

十年前犯下劉家小姊妹雙屍案的「殺人魔」陳昆明(見圖,本報資料照片),入監服刑六年出獄後,惡性不改,九十九年間藉徵人廣告誘騙女子林美玉至新北市租屋處,持球棒將她打死。高等法院認為陳犯後屢以罹患精神疾病推諉罪責,毫無悔意,求其生而不可得,昨將他判死,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十年前犯下劉家小姊妹雙屍案的「殺人魔」陳昆明,入監服刑六年出獄後,惡性不改,九十九年間藉徵人廣告誘騙女子林美玉至新北市租屋處,持球棒將她打死。高等法院認為陳犯後屢以罹患精神疾病推諉罪責,毫無悔意,求其生而不可得,昨將他判死,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陳昨天戴著手銬腳鐐,在法警戒護下,到高院聆判;當審判長沈宜生諭知將他判死時,陳面無表情,僅在步出法庭時,冷冷地向記者表示,自己很後悔,隨即遭押回看守所。 無冤仇 誘殺小姊妹、求職女 合議庭痛批,卅一歲的陳男,殺人動機非基於仇、財、情,卻無端恣意殺人;林女只是單純看報前往陳的租屋處求職,就遭殺害,從此與家人天人永隔,年僅一歲的幼子,嗷嗷待哺,未及成長就與母親永別,留下無法磨滅的傷痛,顯見陳視法律為無物,視人命為草芥,惡性重大。 判決書指出,九十二年四月十六日,就讀板橋區國小的劉姓姊妹放學後,被陳載往華中橋墩下小木屋,他先騙姊姊喝下摻有FM2的飲料,待藥效發作,動手掐死姊姊,接著再掐妹妹頸部,妹妹踢打反抗、哀嚎,陳昆明隨手持磚塊重擊她頭部致死,事後將兩女童屍體丟入新店溪。 陳殺害劉姓小姊妹,儘管手段凶殘,卻因被認定自首、罹有精神疾病,輕判十二年;九十八年七月,檢察官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聲請減刑,兩次減刑的結果,讓他在監所服刑六年多就出獄。 歸罪心魔 罹精神病要求減刑 九十九年十月十日,陳承租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房屋,並刊登「誠徵檳榔門市」求才廣告;同年月十九日下午,林女打電話與陳聯絡後,持履歷表去應徵。陳要林女隔天再來「面試」。 林女廿日上午九點依約到達,一進入屋內,陳男就持預先備妥的木棒,猛力敲擊林的頭部,林女雖試圖以手防禦,仍不支倒地昏厥;陳見狀還不肯罷手,將林女拖到屋內儲物間,繼續以木棒重擊,林活活地被當場打死。 陳見林女死亡後,以棉被包裹屍體,並以屋內鋁板覆蓋其上,且仔細地擦拭牆面、地板血跡,若無其事地吃完午餐後才離去。陳犯後辯稱患有精神疾病,具雙種人格,是他心中的惡魔殺人,企圖否認犯行,反要求法官要將他減刑。 法官不饒 心思縝密無悔意 高院審理後認為,陳男雖有慢性精神疾病,但殺害林女時,並沒有處於發病狀態;他先要求林女隔天再來應徵,等對方離去後,從容準備木棍以利行凶,殺人前詳為謀畫,心思縝密,一點也看不出來有精神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