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港人由深圳遣返 港警扣留再調查

記者郭曉蓓/綜合報導

去年8月發生的12港人案,其中8名被判刑7個月的港人,昨日刑滿出獄,隨後分批由深圳遣返香港。由於他們都涉及「反送中」運動案,返港後被港警扣留,將接受進一步調查。

據報導,「12港人案」去年12月30日被中共鹽田法院宣判,昨日返港的8人被以「偷越邊境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並分別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在刑滿出獄後,昨日上午由中共執法機關移交香港警方,分4批經深圳灣口岸進入香港。有圖片顯示,返港人士被戴黑頭套。

報導指出,12名港人去年8月從香港搭船擬偷渡前往臺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之後扣押在深圳鹽田。去年12月底,深圳市鹽田區法院就這起偷渡案宣判,各人被判入獄7個月至3年不等。

昨日返港的8人將會繼續被警方扣押及接受調查,且由於早前棄保潛逃,估計再申請保釋的機會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