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周帶薪家事假元月生效 小商家哀嚎

紐約州帶薪家事假(Paid Family Leave)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州長辦公室勞動人力部人員17日到皇后區公所說明此項新政策。社區委員會成員紛表示,帶薪家事假缺乏配套措施,尤其小商家雇員少,吃不消員工請兩個月長假,該政策實施後恐怕引發更多勞資訴訟案。

州長辦公室勞動人力部人員副部長伊莉莎白‧德利昂‧巴爾加瓦(Elizabeth de Leon Bhargava)指出,紐約州帶薪家事假與聯邦家庭醫療假法(FMLA)最大不同,在於前者讓雇員請假期間一定有薪水可拿,後者無此限制。「目前紐約市府尚未宣布是否加入此政策,未確定市府公務員能否受惠,但私人公司雇員都受惠。」

一旦雇員每周工作超過20個小時、已受雇超過26周,就可透過雇主提供的保險福利申請帶薪家事假,在家照顧病人、耆老或幼兒,而受惠雇員擴及到軍人與眷屬、同性伴侶等。從明年1月1日起可請假八周、領周薪水的50%;到2019年是請十周領55%;2020年為請十周可領60%;最後於2021年達目標請12周領67%。

巴爾加瓦說,由於帶薪家事假屬保險一部分,資金從員工薪資扣繳,而且屬稅務優惠,以稅前薪水計算。她舉例說,若周薪500元(年薪2萬6000元),每周只需多繳0.63元到保險,一年只花32.67元;請八周家事假期間,每周可領250元(稅前薪水50%),總共可拿2000元。

社區委員會成員紛質疑,政策立意良好,但缺乏配套措施,恐難執行,例如多數社委會辦公室只有三名雇員,只要兩人同時請八周,辦公室等於要被迫關閉。

法拉盛第七社區委員會杜彼得站在華人小商家立場指出,華人業主面臨店租漲、最低時薪調漲等壓力,如今更難承擔人力緊縮,若是拒絕員工請帶薪家事假,恐怕引發更多勞資訴訟案。

巴爾加瓦坦承,若紐約市府選擇加入帶薪家事假政策,類似雇員短缺問題確實會經常發生,州府還得研究應變方式。另外,若是雇主拒絕提供帶薪家事假保險福利,州府將直接對雇主開罰,罰款最多不超過員工周薪50%(最高罰款總額500元)。不過未來如何執行尚未敲定,她呼籲民眾或商家向州府提意見,可致電(844)377-6303,有中文翻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