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男嬰終身失明 惡保母下場出爐

▲8月男嬰送保母回家竟腦水中、終身失明,惡保母不當照顧下場出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8月男嬰送保母回家竟腦水中、終身失明,惡保母不當照顧下場出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一名8個月大的男嬰,才送到蕭姓保母家8天,疑似因其不當照顧導致男嬰腦水腫併發癲癇、腦萎縮「終身失明」被起訴,但他否認犯行,也無和家屬達成和解,法院今(24)日審結,依業務過失罪嫌,判處蕭姓保母1年6月個月有期徒刑。

據了解,這名蕭姓保母為領有合格證照,自2019年2月11日起,受到男嬰家屬委託照顧8個月大男嬰,但在2月20日下午,蕭姓保母在餵食男嬰時,男嬰往後仰倒撞到軟墊後,就開始哭鬧跟嘔吐,但保母卻沒有送醫,而家屬來接男嬰時,發現孩子全身軟趴趴,詢問後只得到「下午吃副食品有吐了一點」,但回家後仍叫不醒又四肢癱軟,才趕緊送醫。

醫院在腦部斷層中發現,男嬰是因頭部撞擊或搖晃讓腦部受重創,造成腦水腫併發癲癇、腦萎縮併發症,而會動作發展遲緩、終身失明。

男嬰母親心碎上網控訴保母,卻反遭提告妨礙名譽,心痛表示「我兒子未來都無法看見父母親的臉」;士林地院經審理後認為,蕭姓保母應多加照顧未滿10歲的幼嬰,避免頭部受傷,但明顯有疏失又沒有緊急送醫,而男嬰也因此事遭到嚴重視力損傷、鬥雞眼後遺症,還有癲癇、偏癱、發育遲緩之於身體有重大不治傷害,後續也有復健過程,加上保母否認犯行,也無和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判定蕭姓保母業務過失致重傷罪,遭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編輯:林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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