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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童疑遭拉入水溺斃 檢待相驗抓痕

台中市 / 賴曼妮 張智鈞 吳一中 報導

悲傷的母親節!持續關心發生在昨天母親節台中太平「頭汴坑」的溺水意外,死者分別是27歲的陳姓男子和8歲的李姓男童,男童爸爸說,當時一家五口和同事陳姓男子及他的太太,相約烤肉,陳姓男子先下水,兒子湊到岸邊看,卻踩滑跌入水裡,爸爸說,當時已經抱住兒子了,但陳姓男子卻抓住兒子的腳,才導致小孩被他拉了下去一起溺斃,檢方一早相驗遺體,要釐清是否真的因為這一抓釀成另一個家庭的悲劇。

急診室外,男童媽媽雙手合十,情緒崩潰。母親節這天,原本一家人難得出遊,沒想到寶貝孩子卻溺水身亡。男童爸爸說:「我小孩子滑下去,我也有下去,我要救我小孩。」爸爸說,一家五口出遊,在工地認識的陳姓友人也帶著太太參加,雙方來到太平頭汴坑溪的溪邊烤肉,陳姓友人疑似喝酒後跳下溪中玩水,8歲的兒子靠過去看,結果,踩到青苔滑到跌入水中。

男童爸爸說:「有啊(他有喝酒)嗯,我體力沒那麼好沒辦法,(沒辦法救兩個)對。」死者陳姓男子太太說:「因為其實(溺水)過程狀況,只有當事人才知道。」爸爸指控,當時他已經抱住兒子要上岸了,但陳姓友人拉住男童的腳,才導致兒子喪命,檢調將相驗男童遺體,確認身上是否有被抓的痕跡。法醫高大成說:「那個人(陳男)有喝酒要驗,超過0.8的話,就已經判斷能力減低了嘛。」

死亡的八歲男童,就讀北屯某國小一年級,在學校個性活潑開朗,校方聽聞惡耗都相當不捨。男童學校輔導主任說:「他平常在校就是純樸可愛,又活潑的一個小朋友。」男童家裡是低收入戶,當地里長和學校,全力協助處理後事,而遭爸爸指控害兒子溺斃的陳姓友人,同樣溺水送醫後宣告不治,男童家屬後續的求償,可能有一定的難度。律師陳禾原說:「不過該男子也已經溺水,是否符合緊急避難要件,可以免除責任或是減輕責任,仍有待司法調查。」母親節發生落水意外,造成兩個家庭破碎,男童父親要追究對方疑似拉兒子下水的過錯,但帶著孩子到禁止玩水的區域烤肉戲水,父親恐怕也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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