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流水集會」案開庭 黎智英等九人受審

(德國之聲中文網)周二(2月16日)開審的案件,圍繞2019年8月18日香港民間人權陣線舉辦的“流水”集會。九名被告人被控“未經批准集結”。

2019年8月18日的集會,是這一年“反送中”運動期間規模最大的抗議集會之一。據組織方稱,參與8·18集會的人數達到170萬人。這幾乎是香港居民人口的四分之一。

主辦方提出申請後,香港警方當時允許在維多利亞公園內集會,但沒有批准遊行。組織方表示,由於集會開始不久,維園就已經爆滿,示威者只好「流動式」集會,並稱按照事先商定的程序,警察讓人流有序走出公園"自由行",走上街道。

當日的集會最終和平結束,未發生沖突。根據《香港01》報導,民陣召集人岑子傑當時表示,要讓特首林鄭月娥知道,市民「可勇武,可和理非」。民陣此前組織過3次大規模遊行,後因示威者不滿政府拒絕回應五大訴求,抗爭運動中的警民沖突愈來愈嚴重。

“恐懼取代法治”

去年4月18日,香港警方拘捕黎智英、李柱銘等15位香港民主派人士,指控他們涉嫌在2019年8月至10月分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控後,被捕人士隨即交保獲釋。

2020年6月,西九龍裁判法院同意此案分拆成四宗刑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其中8·18案有九人被列為被告人,分別被控“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九名被告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兼香港工黨外務主席李卓人、大律師吳靄儀、社會民主連線常務委員“長毛”梁國雄、工黨成員何秀蘭、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街坊工友服務處成員梁耀忠和民陣前召集人區諾軒。除黎智英外,全部被告人都曾擔任立法會議員。李柱銘更是首次被起訴刑事罪行。

被告9人當中,梁耀忠和區諾軒已認罪,其余7人均不認罪。被告之一李卓人對法新社表示,香港的法律已經淪為政治壓制的工具:“見證香港法治(rule of law)衰敗為恐懼之治(rule by fear)令人倍感傷心。”

據香港媒體報道,開庭前,被告人的支持者在法院大樓外拉起抗議橫幅,呼喊“和平集會無罪,反對政治檢控”等口號。一些親北京團體成員也到法院外示威,呼籲要求“重判黎智英”。

庭審預計將持續10天。如果被判有罪,每人每條控罪將面臨最高五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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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葉宣(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