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關鍵被告林秉文離境未出庭 新北法院將拘提
(菱傳媒/台北報導)昔日角頭老大「鱸鰻」林秉文,因涉入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地下匯兌案,被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起訴,案件正由新北地院審理中,但傳出林秉文屢遭法院傳喚卻未出庭,立委黃國昌質疑林秉文已跑路,但院檢還在「裝沒事」。對此新北地方法院證實,本月5日傳喚林秉文未到庭,但委任律師聲稱林人還在國外,合議庭已發出拘票,要求林秉文下次12月26日開庭務必到庭,並由具保人偕同他準時出庭。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臉書表示,星期四下午「鱸鰻」林秉文和「小明」郭哲敏地下匯兌案開庭,但關鍵被告林秉文沒有出庭。對此法官、檢察官均未表示會採取任何強制處分,或是依法通緝林秉文。黃國昌痛批,為何院檢迄今還在裝沒事?「法務部是還在睡覺嗎?」
對於林秉文未按時到庭一事,新北地院指出,林秉文因涉犯詐欺案件,偵查中經檢察官認有羈押理由,但無羈押必要,2022年11月2日命具保300萬元,而未予羈押且未諭知其他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出海)。檢方2023年2月22日提起公訴時,將林依幫助詐欺取財、幫助一般洗錢罪起訴。
新北地院指出,本案因被告及各自涉犯的犯罪事實眾多,因此依審理計畫分批審理,林秉文在2023年6月20日、12月19日兩次準備程序均依期到庭,法官原本訂庭期在今年10月3日、4日審理林秉文涉案部分,其中10月3日庭期因颱風假而取消,改成10月18日開庭審理,開庭前4天,林的律師具狀以衝庭為由聲請改期。
新北地院指出,法官11月17日審理同案其他被告時,曾以證人身分傳喚林秉文到庭,但他未現身,律師陳報林秉文因身體因素無法到庭代為請假。本月5日法官再度開庭傳喚林秉文,林又未到庭,合議庭詢問律師,律師答稱被告林秉文人在國外尚未返國。
法院指出,合議庭隨後依職權查詢被告林秉文之入出境資料,確認他已出境,經合議庭評議結果,已定12月26日下午庭期拘提林秉文,並通知具保人偕同他到庭,如被告林秉文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將依法為後續處理,並無報載所稱法院未為處理情事。
巧合的是,林秉文的臉書專頁睽違數年後也有新動態,2天前他剛轉貼一篇新文章,內容提及「除了賺錢和取悅自己,其他的事對他來說毫無意義。態度和情緒不再重要,活著,做事,賺錢才是他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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