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受傷陸客 越洋打贏官司

中國時報【廖素慧╱嘉市報導】 大陸廣東旅行團3年前在嘉義市發生車禍,遊覽車誤轉入世賢路3段地下道,車體過高,撞到地下道上方的陸橋,致9人受重傷,陸客跨海打官司求償,嘉義地院判文山遊覽車客運有限公司及許姓司機賠償1059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2年8月24日下午1點15分許,文山遊覽車客運公司許姓司機開大客車,載張姓、朱姓等大陸人士旅遊團,沿嘉義市博愛路由南向北行駛,行經世賢路3段交岔路口右轉,未注意路口設置的交通標誌,貿然右轉世賢路3段慢車道,通過地下道涵洞時,因車體太高,撞到地下道上方的陸橋,造成張姓、朱姓等9位陸客受重傷。 9位傷者回大陸就醫復健,跨海委託律師向許姓司機、文山遊覽車公司及全球通旅行社有限公司求償醫療、復健、殘疾、勞動力減損及精神撫慰金等賠償金。 法官審理,許姓司機因業務過失致人重傷,2年前已經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許姓司機受僱於文山遊覽車公司,有實際負責載運旅客之職務,許某及文山公司連帶負賠償責任,但全球通旅行社委託文山公司負責載運旅客,與許姓司機無契約關係存在,不需負連帶賠償責任。 法官判決,文山公司及許姓司機賠償9位重傷者共1059萬8744元,其中,朱姓傷者最少約30餘萬元,顏姓傷者最多約423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