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工會喊「員工權益需比照金融業」!遠傳:汰弱合併不能相提並論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0日舉行「遠傳電信擬合併亞太電信」聽證會,亞太電信工會理事長許文宏表示,懇請NCC審查時,應參採員工安置計畫的落實,必須將亞太電信員工安置計畫納入准駁考量,「工會並沒有反對兩家業者合併,但我們反對合併過程沒有充分保障員工權益。」

亞太電信工會理事長許文宏(右)強調,「工會並沒有反對兩家業者合併,但我們反對合併過程沒有充分保障員工權益。」圖/記者楊絡懸翻攝
亞太電信工會理事長許文宏(右)強調,「工會並沒有反對兩家業者合併,但我們反對合併過程沒有充分保障員工權益。」圖/記者楊絡懸翻攝

許文宏指出,資方刻意忽視工會,毫無誠意協商員工權益。當合併案消息一出,亞太工會即要求與公司立即協商,長達4個月的8次協商會議,但亞太屢屢以「還在討論、資訊已轉知遠傳」等理由推拖,以至於協商會議完全零進度。

在得不到任何回應下,亞太工會只好上街抗議並陳情勞動部。許文宏說,感謝NCC、勞動部協助,終於召開三方協商會議,「目前協商持續進行中,礙於相關內容須保密,我們只能說進展非常有限,跟我們在市場上聽到的合併案條件無法比擬。對我們這些競競業業,不曾懈怠、沒有做錯任何事、卻平白被犧牲的員工並不公平。」

「遠傳要拿亞太的頻譜、資源、客戶,而對員工的承諾呢?協商過程中,勞資方案差距很大,我們甚至懷疑資方是否要完成員工安置計畫協商。」許文宏表示,亞太電信歷經力霸掏空、政府重整、股票上市至今,即將被合併消滅,許多員工人生最精華的青春都交付於此,曾經以為,亞太會是職涯最終站,所以心無旁騖、盡心盡力,「現在回首,終究是錯付了嗎?」

許文宏強調,亞太工會並沒有反對兩家業者合併,但反對合併過程沒有充分保障員工權益,資方給予的條件真的遠低於勞動部近年經手的合併案,資方連挪出部分金額協助2,000名員工度過失業期都不願意,「員工將面臨大量解雇,亞太說優於《勞基法》,實際上只是貼近《勞基法》而已。」

參考金融業合併案,許文宏說,相較於資本額逾百億、甚至千億的金融業,因為有《金融機構合併法》第12條規範,主管機關金管會可以強力要求併購案的員工安置計畫需充分協商,達成勞資合意,而非資方片面按《勞基法》給予;因此,逾百億資本額的電信業者,同為國家提供資源、高度監管的特許產業,「金融業可以,電信業也應適用。」

許文宏再次強調,亞太工會呼籲NCC,在審核合併案時,必須將「業者是否已經完成員工安置計畫的勞資協商」列為准駁或附負擔要件,業者必須盡最大可能,依法規留用而非媒合;確定無法留用者,優離退條件也必須符合近期大型企業合併案的市場行情。

「遠傳電信擬合併亞太電信」聽證會,遠傳總經理井琪(中)及亞太電信董事長陳鵬(右二)出席。圖/中央社提供
「遠傳電信擬合併亞太電信」聽證會,遠傳總經理井琪(中)及亞太電信董事長陳鵬(右二)出席。圖/中央社提供

針對亞太員工權益,遠傳電信總經理井琪表示,遠傳自7月29日起已加入並協同亞太電信,雙方已進行49場會談,以最大誠意與亞太工會協商,妥善進行亞太員工的安置計畫,已提出「合情、合理、合法」並且優於勞基法的留任和離退方案。

根據遠傳安置方案,經理職及以下職等的同仁,約占比97%,績效達平均水準即全數留用;經理職以上占3%,則透過新組織及業務個案處理。對於未留用的員工,亞太電信雖已經營艱困,遠傳也承諾提供優於勞基法的退休金或資遣費,期待以善意和誠意建立共識,達成合於情理法的協議。

「所有亞太員工都是遠傳關切的對象,亞太電信員工無論是否參加工會,皆一體適用遠傳提供的安置計畫及就業諮詢服務。」井琪說,遠傳和亞太雙方也會提供集團合適的職缺資訊及就業諮詢服務,以協助同仁職涯轉換與規劃。

井琪指出,亞太電信並非獲利出場,與金融業併購不能相提並論,「遠亞併」是汰弱合併,亞太若經營難以為繼,對用戶、員工及股東權益的影響甚巨,造成巨大社會成本,勢將由全體國人買單。

她強調,「遠亞併」將創造多贏,降低社會衝擊,維護用戶、員工及加盟通路商的權益,且可促進產業健全發展以因應多元市場競爭,而網路整併增進節能減碳,更能提升資安,對台灣電信產業的穩定與發展甚為重要,遠傳盼取得多方共識及主管機關玉成。

(審核:呂俊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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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hoo財經特派記者 楊絡懸:專訪過台積電董娘張淑芬的藝術公益、側寫過英國前首相梅伊的政經脈動。相信不論是企業大老闆、小人物或社會角落,都有值得被記錄的故事,期盼透過深度和廣度的觀察力,帶來最宏觀的專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