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好「但是…」,才有進步可言

(安樂死的安與樂?)

早晚,我們得談談安樂死。這鐵定不安樂。違反人性。但所有法律爭議都是在人性邊緣出現的。

我支持同志平權。但是…。我支持安樂死。但是…。我覺得,這種議題,「但是…」比「支持」更重要。

非常基本的問題就是:我們反對自殺,能支持「安樂死」嗎?如果你主張「廢死」,那麼,「安樂死」也很可能開了後門。這不是臨渴掘井、量身訂做的法外要求,這個社會是連報導自殺新聞都要加註警語,談安樂死不要只是趕流行。

首先,不必去想像時光機或是蟲洞。你有生之年不會遇到這樣的東西。

我的意思是:你會死亡。早晚而已。你也不會知道有沒有前世今生。遺體要燒要埋?喪禮要豐要儉?那都是後人的事。人要見上帝前的那一刻大致公平。

人生是一條單行道。死亡是終點。至少,形式上是。死亡的不可回復,讓生命該不該有非自然的結束?即神聖又麻煩。大學時和同學激烈爭辯過。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我說:其實,未知死,焉知生?我們對於失去肉體之後的生命型態一無所知,所有的宗教和哲學都由此而來。談安樂死,一定會碰到這些「大哉問」,一個缺少生命探索與哲學爭辯的社會,不要談得太輕易。

生物的本能都是貪生怕死。部落社會是一個圖騰和禁忌規範的社會,但圖騰形形色色、千千百百, 禁忌只有一種:避免死亡。對死亡的忌諱如此之多,顯見那種「原生性的恐懼」支配了生命。討論安樂死,就是在討論核心的禁忌。這是基本認識。這個認識有了,再來談安樂死。

死亡之前是科學,死亡之後就是宗教。所有文化都一樣,最重要的部份是教育我們對最未知的死亡課題,形成一個集體共信。死生契闊,生死兩茫,對死亡之後的想像,和文明的水平差別也不大。你想像天堂,想像地獄,想像安息,想像投胎,想像家人朋友不過早走一步,早晚會重逢。這些,都是想像。想像就是想像。 頂多,你可以多想一點,並且堅持自己想得對。但無濟於事。

「安樂死」的安樂兩個字,會讓人對死亡產生幻覺。安的、樂的,都只是減輕家屬或是執行者的道德負擔而已,未必真實。「安樂死」就是自殺。像是社會學大師說的「理性自殺」。這個課題在西洋哲學裡討論比較多,但沒有比較高明。如果理性就是自主決定的意思,那麼,所有的自殺都是理性的。如果理性有自主以外的其他含意,誰來決定這個自殺者理不理性?

重點差不多會落在這個討論位置上。安樂死的法律是要賦予某些人「類似上帝」的裁判權,決定某一個要求「安樂死」的人是不是「理性」。大致上,安樂死的完成必須包含幾個部份:求死者的主觀意願,法律的邊界授權,醫療的認定標準,最後,要有一個完成「加工自殺」的執行者。

簡單講:安樂死必須是「理性加工自殺」。差一點都不算。這個問題已經走到了法律和道德要「縫合」那條線上,能夠容許的模糊空間非常非常小了。

當然不是因為最近誰又提了這樣的想法,所以大家熱鬧一陣子。臨床上,放棄治療、搶救或是安寧療護,都已經摸到了「安樂死」的房門口。但就算這樣,死亡的認定都很不簡單。否則台北市長柯文哲擔任外科醫師時,也不至於因為葉克膜的使用和器捐問題捲入殺人疑雲。

人都怕死。如果這是鐵律,那麼任何求死之心都違反人性。違反人性是不是就違反理性?這又是兩回事。因為文化上、歷史上,我們其實還挺努力在歌頌某些自殺行為。殉國也好、殉情也好,文化包裝不是悲壯就是淒美。你不妨想像一些故事,如果把自殺情節拿掉,感動的成分會立刻打對折。所以,幾乎所有的文化都有一種相同的虛偽特性:如何把某些人的自殺情節美化到符合自己的價值需要。再簡單一點講,自殺是有正確性的。只要合乎主流價值的「政治正確」,自殺就美麗起來了。但這些都是屬於情境自殺,沒辦法處理大部份的「安樂死」需求。

俗話說:好死不如賴著活。但「安樂死」的核心精神是「賴著活不如好死」,這種求好死的需求絕大多數都卑微到不行。病、老、殘、鬱、窮...,都會。國外甚至有死刑犯受不了終身監禁,或是擔心自己出獄後無法停止殺人而請求安樂死,還獲准。但這些形同執行死刑的「安樂死」又會碰觸敏感的「廢死」問題。

我知道,我們可以把安樂死在法律上安排到好像天衣無縫。至少,可以先從重病患者的末期處理開始。這部分的爭議確實比較少,不管是基於對抗生不如死的病痛、我是不想拖累心愛的家人、或是減少醫療支出,在個人、家庭、社會都做了總體分析之後,決定結束自己生命,確實有他理性而且務實的層面。許多安樂死的支持者都顯得豁達而且身體力行。這是因為每一年健保的醫療支出當中有三分之一,大約1700-1800億被用來延續最後一段生命,而這段生命平均不超過五個月。

但是,仍然有一種聲音說,這筆錢數目並不大,為了省這筆錢,而簡化對於安樂死的討論,本身並不理性。

我支持同志平權。但我也支持反對同志婚的人。我支持安樂死。但我也支持反對安樂死的人。這有點抽象、矛盾,但卻是我的核心態度。我不是同志,也還沒有到請求安樂死的時候,但我更不是人云亦云,見人說人,見鬼說鬼。我只是因為:一、別人的求愛之心和求死之志,關我什麼事?我憑什麼反對?但是,二、我對台灣社會許多價值議題爭辯過程的細緻和準備非常懷疑。

多數人對這些敏感議題的反對態度雖然是道德防禦,但多數人對這些敏感議題的支持也只是趕趕時髦。既然事不關己,不支持又顯得不炫不酷,那就當個最廉價的風派,趕趕流行。

這個社會,不敢討論全世界普遍接受的「通姦除罪化」,卻率先想落實「多元成家」;這個社會,不敢討論更有生命意涵的「安樂死」,就要討論多數人更加反對的「廢除死刑」,這多麼虛偽?多麼矛盾?

其實,對於這些高度衝突性的「價值型議題」,我們非常缺乏溝通、理解、討論。都只是把它當作一種對抗式的炫耀,不管過或不過,改或不改,都很受傷。

這些問題的處理,過程非常重要。重視過程,我們才會有真正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