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成全傅達仁的安樂死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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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成全傅達仁的安樂死心願?

(圖片來源:Flickr_Keoni Cabral)

曾是籃球國手的前體育主播傅達仁,今年高齡83歲,因摘除膽囊、胃也切掉一半,已暴瘦了12公斤。為了讓像他一樣因重病所苦的人能夠早日解脫,他近日寫了一封信向總統蔡英文陳情,希望政府盡速通過安樂死法案,並自願要當台灣第一個合法安樂死的人。

台灣目前全面禁止「主動安樂死」。所謂主動安樂死是指,在重症病患自願的前提下,由醫生施加藥物、或由病人自己施打藥物來結束生命。

我國唯一允許的是「被動安樂死」,也就是臨終階段放棄無效醫療。台灣去年底通過了《病人自主權利法》,允許5大類的重病患者擁有拒絕醫療權,只要事先預立「醫療指示」,一旦邁入臨終階段時,就可依法選擇不急救,不必再因無效醫療而折磨。此法預計2019年正式上路。

傅達仁的陳情信,就是希望能主動安樂死。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患有重病、或80歲以上有多重併發症的老人若能合法安樂死,可以讓病人及家屬提早解脫,也能減少長照等醫療資源的浪費。

事實上,像傅達仁一樣因病痛纏身而向政府求助的案例不少。

「我希望總統能夠批准,讓我一覺長眠。」罹患罕病「囊狀纖維化症」的14歲智利少女毛蕾拉(Valentina Maureira),2015年2月公開向智利總統巴舍萊(Michelle Bachelet)請命,希望總統授權讓她安樂死。但因智利法律禁止安樂死,請求未獲准。同年5月,少女帶著痛苦因病去世。

曾寫出「阿信」等知名日劇的劇作家橋田壽賀子,近日也以高齡91歲之姿投書日本一家月刊表示,「如果我開始痴呆,我想在瑞士安樂死。」她沒有兒女,老公也早在27年前過世,現在一人獨居在日本靜岡縣熱海市,「今年5月受了傷,臉上掛了彩。如果骨折,再患失智症的話怎麼辦。」有感於漸漸年老,她希望日本政府能快一點讓安樂死合法。

然而,安樂死合法與否,不僅是醫療問題,還是對於生命價值與意義的思辨:人究竟可不可以選擇自己的「死期」,甚至是「死法」?

全世界目前可以合法「主動安樂死」的國家其實並不多。荷蘭是全球第一個,瑞士則是唯一開放讓外國人安樂死的國家,其他合法化的國家多集中在歐美。因爭議太大,即便合法化,國內社會的反對聲浪也未停止;像是澳洲北領地,1995年雖然通過安樂死法案,但實施不到9個月就遭當地聯邦議會駁回,又從合法變為禁止。

那麼,台灣人怎麼想?

《眉角》雜誌今年曾以「如果您有選擇權,您想怎麼死?」為主題回收了1318份問卷後分析發現,在未經任何提示或暗示的情況下,有3成的台灣人寫下「在睡夢中死去」或「睡死」,奪下「死法」冠軍;而高居第二名的就是「安樂死」。顯然,在生命最後階段,「賴活不如好死」可能是共識,大家都不想拖著病痛離開。

記得2010年12月底,耶誕節剛過,台灣一名八旬老翁王敬熙,便用螺絲起子釘死了患有帕金森氏症的妻子後,再向警方自首,輿論譁然。而老先生受審時更當庭哽咽痛批「制度殺人」,還說,「如果早點通過安樂死政策,我何必親手把我太太殺死?」他希望法官能判他死,否則「放我出去,我不是逃亡就是自殺」。

這儼然是一曲生命悲歌。

當醫療體系與長照制度接不住這些年邁長者與失能患者,又沒有合法安樂死的管道讓瀕臨生命盡頭的人可以無憂無痛地走,人們難道只能被逼著使用激烈地手段,自找「活」路?諷刺地是,這個「活路」,其實卻是「找死」以求盡早解脫。

生命無價,此言當然無庸置疑。但若生命走到盡頭還須折磨至此,人又剩下多少尊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