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普通高級中學國文與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微調澄清說明稿

針對近來外界質疑普通高級中學國文與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微調相關事宜教育部澄清說明如下:

一、 外界質疑課綱調整拿掉白色恐怖時期歷史

有關「白色恐怖」之史實,在本次歷史課綱微調中並沒有刪除,而是提升至歷史科課綱之主要重點,明定完整講述,並配合教師教學得擴充並說明其歷史內涵,促進學生對社會歷史之反思。

本次課綱微調之重點,係為加強各科目間之橫向整合,避免彼此內容重複。如公民與社會學科將原蔑視人權的歷史教訓,如白色恐怖、良心犯、德國納粹等舉例部分,修正為政府濫用權力對人民的迫害,以強化人權應受到保障,並於修改說明註明白色恐怖的個案在歷史課本中已有詳細描述等語。此為公聽會中乃至教育部課審會委員多次提及應加強各科橫向整合之議題。且國家教育研究院於103年1月24日召開之課發會第15次會議,決議即強調課程綱要微調中,就領域間、階段間或橫向統整之必要,教育部於1月27日召開之課審會大會中,委員亦提及社會領域內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三科應有橫向統整之議題。

是以,原歷史科課綱只將白色恐怖事件列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臺灣政治變遷的案例之一,本次歷史課綱微調將白色恐怖提升為歷史課程之主要重點,並明定應完整介紹與說明白色恐怖事件,以正視白色恐怖在臺灣政治變遷過程中所扮演之重要角色,以符合課綱微調「合乎中道,貼近史實」之原則。本次「公民與社會」科課綱微調係將主題三「人與人權」有關白色恐怖之舉例,進一步提高層次,強化人權應受保障之主題,並不影響後續該科教科書之編寫,教科書仍可於「政府濫用權力對人民的迫害」概念下列舉白色恐怖之例說明故在本次課綱微調各科橫向統整之原則下,除從歷史科完整教授白色恐怖史實,詳細探討其發生的歷史脈絡與原因,並可從公民與社會科,反思以白色恐怖為例的相關人權議題思考,以俾學生完整、多元之自發學習。

二、 外界質疑「課綱微調檢核工作小組」是「體制外之任務編組,缺乏法源依據」,各學科檢核委員亦「不符合該學科之課程專業」,疑有「全盤主導」之嫌

本次課綱微調檢核工作小組之成立係於法有據,符合學科專業,並依循相關程序蒐集學科中心、基層教師與教科書編輯之意見,在總綱不變之原則下進行微調,以俾各學科教學之縱向聯繫與橫向統整。

教育部102年8月函請國家教育研究院進行現行課綱之評估與檢視,爰委託課務發展工作圈進行課程綱要檢視,經課務發展工作圈邀集17個學科中心蒐集意見後,由國家教育研究院邀請曾參與或現任之課綱審定委員、教科書編者、審定委員等相關學科領域學者專家,組成「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社會、語文領域檢核工作小組」進行各該課程微調之統籌與規劃。

檢核小組成員均具備國文、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等相關領域專長,且小組各成員均曾任或現任課綱制訂、教科書編者與審定委員,以依循過往課綱制訂、教科書審定之過程與重點進行微調。其中外界批評朱雲鵬教授學的是經濟,專長並非歷史,卻擔任檢核小組成員一節,以公民與社會科涵括社會、政治、法律及經濟等議題,朱教授確具經濟專長,負責公民與社會科的課綱微調,符合其專業。

檢核小組成立後,經召開12次相關會議蒐集意見並參採課務發展工作圈之意見綜整,就初擬之草案召開北、中、南三區共3場次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並依公聽結果修正草案,經國家教育研究院課程研究發展會大會審查後報教育部,並經教育部依規定程序交高中分組會議完成審議後,送課程審議會大會決議通過課綱微調,故本次教育部遵循公共討論與專業審查等正當程序辦理,其相關程序均符合規定。由上述過程可知,本次課程綱要微調程序正是「由下而上」建構其內容,於最後階段始由教育部參與進行審議作業,實無「由上而下」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