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啟動全國公私立游泳池查核作業以保障泳客消費安全

游泳旺季即將來臨,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督促游泳池業者重視泳池衛生與安全維護,教育部體育署已函請各縣市政府展開104年度公私立游泳池查核,不合格業者將要求改善,複查仍未改善的業者,將發布消費者警訊,以維護全國泳客權益。

依據「游泳池管理規範」,游泳池經營業者應辦理公司登記、營利事業登記(非營業性之公共或學校游泳池除外);符合建築、消防及室內空氣品質法規;水質符合衛生主管機關標準;主動公告衛生及安全資訊;聘用足額救生員親自在場執行任務;備妥各項合格救生器材;訂定自主管理計畫及投保公共意外險等。若游泳池業者發行禮券,則須依據「運動場館業發行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揭露禮券相關資訊,並辦理足額之履約保證。

此外,本年度體育署游泳池查核作業,請各縣市政府會同消保、衛生、建管、環保、消防等部門共同辦理,並可改採不預警查核方式,業者如有拒絕、規避或阻撓調查等情事,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7條規定處以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之。

為維護泳客消費權益,並落實「兒童及少年安全實施方案」,體育署本年度亦將要求各縣市政府,查核率務必達90%以上。依103年度查核結果,各縣市回報的游泳池家數468家,其中22家未營業或未開放,餘446家中查核423家,查核率達94.84%,複查仍未合格業者,體育署已公布查核結果(http://www.sa.gov.tw/wSite/ct?xItem=12527&ctNode=302&mp=11),並持續請各縣市政府督促業者改善,以提升游泳運動之環境和品質,保障消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