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說「你要自由,我給你自由」時,你在說什麼

未成年子女抗議父母管太嚴,父母回答:「你要自由是不是,我給你自由。因為是我在賺錢養你,所以你就是要聽我的。要是你不聽我的話,你就有點志氣、不要靠我養,你現在就給我出去不要再回來。」

情侶吵架:「別說我沒給你自由,你有選擇呀。我給你兩條路走,一是你照我的意思做,另一條路是分手別再聯絡。無論你怎麼選,我都接受。」

勞資糾紛,員工抗議公司加班太多、又不給加班費。主管回答:「腳長在你身上,你看公司不順眼,那你可以走,你要離職是你的自由。」

是不是很符合你我對自由的傳統認知?

不過,這種「給自由」詭辯,不是真給兩條路走,而是宣佈只有一條路就是「你給我聽話照辦」,對方要走的那條路「此路不通」。看似兩種選擇,其實是同一條命令「不准」和附帶罰則。

●真自由:不帶處罰

正常來說,我給你自由,讓你選擇,好比問你要喝茶或咖啡,意思是:無論你選茶或咖啡,我都供應。

所謂自由,是容許對方選擇,我承諾:無論你選A或B,我都接受。兩個選項都對,沒有哪一個選項在我看來是錯的。如果我希望你選A,而你選了B,那麼我雖然失望,但也無可奈何;即使我想改變你,也無能為力。我的反應,可能因選項而異,但大致平等;都不會因為你選了我不想要的選項,我就翻臉收回承諾。我們雙方平等,分權制衡,所以我願按照你的自由意志來接受你,出力承擔你的選擇後果。

●假自由:不是選項,而是罰則

譬如一對父母,要小六兒子每天放學直接回家、不能外出,兒子要求放寬一小時,父母就讓他選「聽話禁足」或「滾出家門自生自滅」。那麼兒子選出走,父母真的不生氣嗎?相反,父母覺得兒子翅膀硬了是嗎,竟敢硬碰硬,得寸進尺挑戰父母權威,不可饒恕,加倍責罰。兒子出走是照父母給的選擇去做,父母為什麼比先前還生氣?證明父母並不是真心叫兒子滾,而是威脅不聽話就滾。雙方都很清楚兒子沒能力自立,所以滾蛋根本不可行。父母表面說是選項,實際父母自己根本不接受。所以,不是選項,而是罰則。

譬如一對情侶,現任女友發現男孩接過前女友電話,大怒:「你選她還選我?給你選,你跟她絕交,或我們分手。」男孩選分手,女友會開心滿意覺得男孩好聽話嗎?當然崩潰,不可置信,怒火乘以百倍。雖然女友表面說是選項,實際女友自己並不接受。分手是她威脅處罰男孩的手段,她並沒有想過要拿來處罰自己。

若我嘴上說「給你自由」卻不知自己只是在威脅,實際做不到承擔,可能只因為從來沒人要我承擔關係破裂的責任,所以我沒想過。

說「給你自由」,實際就是把決裂的責任推到對方身上。

如果言明後果歸我承擔,那我根本不會提出,因為我無法承受。但「給你自由」的說法,卻讓我輕易就把要脅說出口,意識不到我正把自己都無法承受的無情決裂,加諸所愛的人。

●說「給你自由」意思是「不給你自由」

當彼此意見不合,我們說「你要自由,我給你自由」時,意思是「不准」:不准你照你的意思做,你要照我的意思做。

而且是附帶拳頭威脅的不准:如果你不照我的意思做,我就要用你最害怕的事情來處罰你。

父母告訴孩子:「你可以選擇服從我,或選擇滾出去不要再回來。」意思是:你想有飯吃就不要再抗議,不聽話小心你會被我趕出去。

女生告訴男友:「你可以選擇服從我,或選擇分手。」意思是:你想跟我在一起就不要再抗議,不聽話小心我甩了你。

主管告訴基層:「你可以選擇放棄抗議,或選擇離職。」意思是:你想保住飯碗就不要再抗議,再抗議小心我開除你。

如果剝開「給你自由」的詭辯偽裝,把意思說得這麼明,那麼連說的人也會嚇一跳,根本不會這麼說,覺得反應過頭。但「給你自由」的美化說法,卻會麻醉說的人,以為自己和平、忍耐、讓步,意識不到自己攻擊火力全開。攻擊無論何時都會招致反擊,但是不知道自己在攻擊的人,被反擊都會覺得冤枉莫名,遇人不淑,永遠找不到原因,只好花錢去改運。

本文談的不是判斷議題內容誰是誰非,而是程序正義:自己明明不同意對方這樣做,不要表面說成「我同意」卻附帶處罰。

「提要求」很好,但別說成是「給自由」,提要求還帶處罰更不是給自由。「施壓處罰」,別說成「給你機會你自己不要」。

受罰不是一種自由,是失去自由。

受罰不是一種權力,而是被剝奪權力。

唯有平等,才有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