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魏家和大家

(「衣錦還鄉」很難練!)

「Greedy」是個有趣的英文字。字根是「油脂」,字義是「貪婪」。

衝著頂新,社會情緒高昂,非常驚人的公民運動。

「大家」的情緒可以理解:受夠了!忍無可忍!簡直很有民國26年蔣介石「廬山講話」的氣味:「地無分東西南北,人無分男女老幼,皆有守土抗戰之責。」

「大家」都有「義忿」。讚聲助駡,人人皆曰可打,打;人人皆曰可殺,殺。打錯了,一哄而散,自慚一下,大概沒事。殺錯了,那跟夜店殺警那50條LINE來的小混混一樣,都說「人不是我殺的」,有什麼用?

「鄉民的正義」和頂新的「正義」,有什麼不同?

我已經很「習慣」鄉民的怒火。鄉民的正義。網路時代,「鄉民」的「大數法則」逐漸取代律法。分貝取代分寸。數大便是美,人多便是對。「觸怒鄉民罪」幾乎法制化。沒有毀身出家的性格,沒有在鄉民口水前吐實的勇氣。

說白了,眾怒難犯。但也說白了,眾怒之前,真相最少。誰不知道頂新犯了錯?一年三槍,槍槍中彈。但頂新的錯是不是等於魏家的壞?我不知道。我還在等。就算我吃了不少髒油製品,真不少。但我就是不想在事實和事實之間「跑酷」。頂新的錯,可不可以用道歉、賠償去修補?但魏家如果是「壞」,「壞」到欺暪上人, 拿慈濟身份掩飾黑心,那我也會輕鬆團結在眾怒之下,徹底「滅頂」。

我經常犯「觸怒鄉民罪」。慣犯。我只希望大家都信靠文明律法,在「法治」的講求上,讓一切的「眾怒」,都回到事實基礎和比例原則上調節。

何況,「怒」和「恕」字型極像,字義甚遠。

我們的社會,有「眾怒」,但沒有「眾恕」。龍應台說:「請用文明說服我。」文明裡,眾怒是低標,有事實基礎和比例原則的「眾恕」才是高標。我希望,我的台灣,努力達標。

分貝太容易取代分寸,因為分寸不好抓,大家寧可出嘴當鄉民。分貝之大,駡到這個憂讒畏譏的政府都亂了分寸。執法者竟然要帶頭「抵制」頂新,為選舉嗎?要自清嗎?真失格。

對頂新,衛福部為了確認真相,希望一網成擒,讓炸點「拖」了兩週。結果,政媒名嘴全面駡街:無能!太慢!

但對南僑,衛福部兩天就引爆,南僑痛駡粗糙、毀了60年商譽,嚷著要國賠。

其實,從事實來看,衛福部兩個都對,但兩個都被駡。現在,公務員相信:「對了也駡。」因為鄉民相信:「駡就對了。」大家的分寸,在兩天和兩週之間迷失。

談了「大家」和「國家」,談談「魏家」。談談衣錦如何還鄉?

2008年前後,魏家四兄弟「衣錦還鄉」。其實,如何「衣錦還鄉」是很複雜的文化課題。我們的文化裡,有一種「衣錦還鄉」的內建基因。從「離鄉背井」,到「衣錦還鄉」,就是全本勵志樣板戲。戲都只演到這裡。王子和公主從此幸福快樂?錯。

衣錦不還鄉,如「錦衣夜行」!再成功,也空虛。「衣錦還鄉」難,因為前提是「成功」,不是當大官,就是賺大錢,不然就是得大名。這個「大」,要大到和「原鄉」的期待有明顯落差,走路有風,頭上有光,修祖墳、蓋祖厝,難免招搖。不招搖不足以洩當年被看衰之悶氣。

雖然在大陸巿場揚眉吐氣的不是只有頂新,論財富,頂新也沒這麼頂,但以魏家四兄弟當年落魄離台,2008之後風光回台,確實最符合「離鄉背井」「衣錦還鄉」的成功模式。

衣錦很難。但更難的,在還鄉之後,如何符合鄉里微妙的期待?當「衣錦還鄉」的戲劇感冷卻,同鄉不同命的返鄉者,反而容易成為放大鏡檢視的對象。從羡慕到嫉妒,從重視到敵視,一旦犯錯,「為富不仁」的帽子一戴,「錦衣」立刻變成階級議題。

頂新買商辦,一買就是全台最高的101,37%。魏家買住家,一買就是全台最貴的帝寶,14戶。這種實力,絶不只頂新,但這種不忌流言的「新富」風格,頂新確實刺眼。魏家不可能不意識到,這波「滅頂之災」,夾雜著由愛生恨的複雜情緒。

頂新的錯,不是只在油品。油品只佔它營業額3趴不到。

頂新如果不犯錯,那麼,高調返鄉頂多是形象問題。一旦犯錯,「為富不仁」,就是災難。

這個事件後,留給魏家、國家和大家的檢討空間,都很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