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P首輪談判過關 臺灣應凝聚共識尋求加入

10月5日,美國、新加坡、紐西蘭、汶萊、智利、澳洲、祕魯、越南、馬來西亞、墨西哥、加拿大和日本等12個環太平洋國家,在歷經數十回合磋商談判和會議,終於針對「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達成歷史性的實質協議,TPP12同意全面進行自由貿易,並且在投資和知識財產權等廣泛領域統一規範,估計TPP12約占全球經濟規模將近4成。

洽簽區域貿易協定(FTA)是各國降低貿易障礙,與深化產業供應鏈的策略,讓關稅和非關稅貿易障礙相繼排除,例如越南積極和貿易對手洽簽FTA,成為新崛起的世界工廠。相形之下,臺灣產品出口到海外市場,卻要面臨比競爭對手國還高的貿易障礙,勢必對高度依賴外貿市場的臺灣帶來不利影響;而TPP成員大多是臺灣重要的貿易夥伴,影響特別嚴重。

目前完成的是TPP12第一輪談判,美國國務院經濟暨商業事務局助理國務卿芮福金(Charles Rivkin)在今年6月訪問臺灣的時候表示,美方歡迎臺灣表達加入TPP的意願;但是,美國只針對TPP12進行第一輪談判,在完成談判前並沒有和新的、有意加入TPP的經濟體談論相關議題。

TPP第一輪談判成功之後,政治人物和媒體報導一面倒的呼籲臺灣應該設法加入第二輪TPP談判。那麼,臺灣打算加入TPP第二輪談判究竟存在什麼障礙呢?臺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曾經表達過他的憂慮。他認為,臺灣一定要加入TPP,但加入的機會卻很少,原因不在政治,而是在臺灣還沒有準備好「自由化」。

臺灣是不是已經準備好「自由化」?「自由化」要準備什麼?這些問題可以分成國際面向和國內面向來做討論。

從國際面向來看,首先,必須破除貿易障礙問題。TPP是一個高標準協定,任何想要加入的國家都必須符合相關標準,政府官員必須要有政治決心做出經濟決定,而法規的整合會影響個別成員國的立法、司法獨立性。例如,美牛、美豬、農產品進口的確是重要議題之一,但是美臺之間還有許多貿易障礙需要改善,包括衛生、環境與文化等衝擊。

其次,盤點臺灣現行法規制度和國際規範的落差,臺灣必須進行國內法規和國際接軌的改革。除了美牛和美豬這類特定議題之外,臺灣也必須在法規上和國際接軌、產業結構調整和創造公平競爭環境,讓產業可以在自由貿易下發展得更好。

從國內面向來看,沒有社會集體共識,就不會有貿易協定。政府積極對產業界和學界說明,但是在行政部門、立法機關和公民團體之間,卻相對缺乏充份和有效的審議和溝通。在歷經去年「三一八學運」之後,政府更重視進行產業衝擊因應。也就是說,如何建立起貿易自由化的救濟和分配正義法制化非常重要。

臺灣其實可以參考美國的經驗。美國國會是先通過對外談判法制化的「2015年貿易促進授權法案(TPA)」,以及TPA的配套措施「貿易調整協助計畫(TAA)」,才放手讓行政部門加速TPP談判。這兩項立法當中,TPA賦予歐巴馬總統推動TPP快速通關談判的權力;而對於因為貿易自由化而受害的美國勞工,TAA則是給予救濟和協助的法源依據,藉由TAA來減輕自由貿易協定對國內勞工造成的衝擊。美國的經驗,相當值得臺灣參考。

世界各國都想增加自己的貿易出口量,賺取外貿順差,來提升自己國家的經濟。面對當前風起雲湧的區域經濟整合風潮,為了幫助臺灣的經濟尋找新的出路,同時也為臺灣的產業在激烈競爭的區域環境中,創造更多的機會,政府不斷尋求洽簽雙邊或多邊貿易協定的機會,以避免被國際社會邊緣化的困境。但是,加入TPP等區域經濟整合,除了政府需要有強烈的決心推動之外,也必須凝聚朝野共識,才能共同努力達成。

(本文於中央廣播電臺臺灣觀點節目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