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該如何監督國會?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評鑑國會議員的方式,是以出席率,質詢率及法律提案數為基礎,量化的結果卻無法促使國會素質之提升。(謝東明攝)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評鑑國會議員的方式,是以出席率,質詢率及法律提案數為基礎,量化的結果卻無法促使國會素質之提升。(謝東明攝)


on.cc東網作者:謝欣霓 前立委

基於過去資訊不發達,許多國會議員並不認真問政,有的忙著跑紅白帖,有的上政論節目,有的經營自家事業,忘記人民所托付的使命與責任。因此人民期待監督政府的國會議員也該由公民來監督問政表現。


然而「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評鑑國會議員的方式卻是以出席率,質詢率及法律提案數為基礎,量化的結果卻無法促使國會素質之提升。國會立法首重品質而非數量,為了獲得公督盟的優質評鑑,即使國防部、國安會分不清楚的情況下依然硬著頭皮上場徒增笑話⋯⋯。

國會立法、修法常常是為了應付社會重大事件,如:洪仲丘案,造就了國會廢除軍審法,將案件移送至一般法院審理,然而法院審理後真的有符合家屬及社會滿意的判決嗎?又如:維冠大樓倒塌案,因為有部分罹難者是孩童,無法依保險法給予死亡給付,造成一堆立委諸公提出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案。

難道大家忘了當時立法的初衷就是為了避免道德風險嗎?為何不直接與台南市政府協調,在市府的補助分配上給予罹難幼童家屬有更合理的補助及慰問金。杯弓蛇影,因噎廢食的修法,均非人民之福。

當立法者忘了立法準則,只為取悅媒體及部分民眾,就會將國家帶入災難之際⋯⋯如此立法素質卻不見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提出警語,甚至時力黨團在國會狀況連連,不清楚立法院運作模式,第一次朝野協商公開化,就要求開議日應和小學開學日同天。又公開下令要求民進黨黨團更換總召。更搞不清楚政黨協商的主旨是為保障小黨,不因人數弱勢而在表決時被犧牲,卻因新竹的選舉失利繼續抹滅朝野協商的重要性。更搞不清楚院會是周五周二一次會,休息與否本屬院長之職權,何來打假球之謬論?

過去的新科委員自知不諳立院運作模式,肯定先請教先進前輩,多做功課,而非自走炮,白天在立院發飆,晚上在電視台大放厥辭⋯。

當國會頻道已經直播,我們又該如何督促國會諸公為國家長遠之發展立法修法?正當國家運作愈來愈透明化之際,國會更不該淪落為社會案件的被動者,而是國家未來發展的驅動者。只是單純的直播,是否就能讓人民看出政治角力的端倪呢?是否更該有高度客觀且了解國會運作清楚議事規則的解說呢?就如同世界盃一樣,需要客觀公正內行的球評,才能讓更正確的融入國會運作並提升國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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