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BL〉高道德標準 陳峰民盼更好退場機制處理

作者:

王婉玲

前La New熊隊(現為Lamigo桃猿隊)捕手陳峰民,在2010年遭起訴打假球最後無罪定讞,中職採取「起訴後永不錄用」條款,陳峰民無法再回到職棒圈,他指出,可以體會諒解球團、聯盟當時的方式,但可以有一個更好的退場機制去解決。

陳峰民指出,「起訴後永不錄用」代表高道德標準,但所謂高道德真是如此嗎?「有球員向教練告發的呢?這不是高道德嗎?這些案例並不是這麼公平。」

陳峰民說,自己從8、9歲就開始打球,這麼輕易就被剝奪掉,等於一生努力都白費,「到現在走在路上,我都還會碰到陌生人的指指點點,但我為何要承受這些呢?」

陳峰民表示,他贊成有問題的球員當然該得到應有的處分,但需要有更適合的解決方法,而非用寧可錯殺、不可錯放的心態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