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R救回同事卻因「壓傷」被嗆告!救人有法律保障嗎該如何自保?

CPR救人被嗆提告?近日一名女子幫同事做CPR,救回一命,事後同事卻以胸口受傷為由,揚言提告,法律上可以怎麼自保呢?示意圖圖片來源:GettyImages。
CPR救人被嗆提告?近日一名女子幫同事做CPR,救回一命,事後同事卻以胸口受傷為由,揚言提告,法律上可以怎麼自保呢?示意圖圖片來源:GettyImages。

日前,一名曾擔任消防隊醫護志工的女子,在替一名心臟停止的同事進行CPR(心肺復甦術)後,成功救回同事,但同事卻以被按壓後胸口瘀青過大揚言提告,讓女子直呼「太心寒了。」民眾也擔心若此案告成,未來可能沒人敢救人。究竟發生什麼事?CPR造成的過失傷害是否需要負責?

好心CPR救回同事 造成瘀青反被告

近期傳出一位女子因同事突然心臟停止,且公司較偏僻,待送醫可能來不及,故緊急幫同事進行CPR,驚險救回一命,但事後同事卻以女子急救過程按壓過大力,導致胸口有一大片瘀青而提告,同事表示自己有糖尿病,傷口一旦感染可能截肢,還怒嗆會請醫師開證明是急救過程傷到心臟。

CPR本來就可能傷胸 女子感歎當初可以選擇不救

在得知被告後,女子表示當時該同事在公司突然昏倒,且在送往醫院的車上就沒有心跳,在現場也沒有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只好緊急以CPR按壓急救,持續15分鐘的按壓後才終於把同事「壓回來了」。她對於同事提告相當不解,並強調CPR本來就會造成胸部受傷,感歎「當初可以選擇不救」,也灰心地說若真的告成,台灣人乾脆都不要學CPR了。

擔心「受傷」不做急救 恐因小失大

該篇貼文引發網友熱議,也有醫護人員回應表示,正確CPR壓胸要下達5公分,這種重壓狀態,人體受傷正常。花蓮縣消防局EMTP高級救護技術員江俊杰也指出,按壓胸部按壓時確實可能造成肋骨受傷,但無呼吸心跳將導致腦部缺氧,對人體的傷害更大。若擔心「受傷」而不做急救,可謂因小失大。

法律保障民眾施救 但值勤醫療人員除外

事實上,政府為鼓勵民眾在緊急狀況下勇於施救,因此在《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2條規定,「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有網友也表示,如果還是擔心被告的話可以用手機錄影。

醫勞盟:急救者若判處有罪 未來將沒有熱心民眾急救

對於此事件,律師陳又新在網路上表示,CPR本就有在急救時造成胸部、肋骨傷害的可能,但強調台灣有《緊急醫療救護法》保障急救者,民眾不需害怕,而醫勞盟也在其臉書專頁上提醒,若此案在最終判決中,施救女子被判有罪,將導致未來台灣不再有民眾在需要急救時挺身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