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ike撞死人 北市擬修法以機車管理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5日電)台北市1名14歲少女騎乘電動自行車撞死81歲老婦,交通局長鍾慧諭表示,電動自行車時速高達25公里,北市將研擬行政法規,約束時速15公里以上車輛,統一以機車法規管理。

台灣城市動力公司建置E-Bike公共電動自行車租賃系統,供民眾持悠遊卡租借電動自行車,陸續在新北市板橋、鶯歌,和台北市萬華等地設置7站,頗受好評。但推出後業者屢次接獲反映,少數民眾有危險駕駛行為,因此今年3月21日起全面禁止16歲以下民眾租借。

不過,台北市一名14歲未成年少女,6月27日在萬華光仁國小旁租借E-Bike,騎乘行經中華路2段時,疑似因闖紅燈撞倒一名81歲周姓老婦,雖然緊急送往和平醫院急救,但因為顱內出血嚴重,宣告不治。

鐘慧諭表示,光仁國小旁的E-Bike電動自行車租賃站是北市唯一1座,5月正式營運時,交通局就已認為不妥,因該站設置在無遮簷人行道從事營利事業,按照建管法規,屬於違法行為。

此外,鍾慧諭指出,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到25公里,卻不用駕照、安全帽就能上路,且北市的自行車道大都在人行道上,電動自行車與行人爭道相當危險。

鍾慧諭說,該租車站正式營運後,交通局已找業者來開過會,但礙於目前的交通法規,電動自行車仍可稱為自行車。

鍾慧諭說,她認為應以車速來定義自行車或機車,例如歐洲自行車速限是15公里,應修法或訂定行政法規約束時速超過15公里的車種,統一以機車法規管理。

E-Bike網站7月3日在網站公告,表示因屢次有青少年虛報年齡,遭到家長責備,萬華光仁國小租賃站擬調整營運模式,即日起暫停租借。10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