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使用率不足恐遭罰 消基會:被業者吃夠夠

ETC使用率不足恐遭罰 消基會:被業者吃夠夠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自啟用以來,民眾抱怨聲浪不斷,如今遠傳電收將因無法在今(101)年6月30日達到使用率65%的合約數,恐遭交通部高公局開罰超過2億元。同時,消基會於今(29)天召開記者會,質疑遠通電收eTag成本全由用路人負擔,把人民當成提款機! ETC電子收費系統自99年開始啟用,就一直無法達到合約規定的使用率,其間雖然在99年6月推出全民體驗及今年5月15日起全面供裝eTag新系統等改善方案,但至今年6月底的使用率仍達不到65%。因此,高公局將可能對遠通電收祭出鉅額罰款,若以去(100)年4月15日開始計算到今年6月30日,每天罰款50萬元,換算下來罰金恐超過2億元。 針對高公局即將開罰,遠通電收回應指出,免費eTag已投入數億元,目前正在全力衝刺申裝數。由於今年底是免費eTag的最後一個檢核點,高公局在年底前都不應開罰。 對於ETC系統由紅外線改為eTag的微波系統,消基會認為高公局被遠通電收「吃夠夠」,更質疑業者利用免費裝設eTag,來迫使用路人在期限內申裝,以提高使用率,企圖延後高公局的罰款。 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表示,eTag在明(102)年2月啟動計程收費制度前,本來就可免費裝設,現在卻是將期限提前到今年底。而且民眾若是因換車、損壞…等因素重新申裝時,還須花錢購買實際成本才約15元,卻要價225元的eTag。 林宗男進一步指出,未來每次儲值要花5元手續費,而且若是扣款失敗補繳費用,民眾還要多負擔每筆50元手續費,比過路費的40元還貴,業者把錯誤責任全推給用路人,根本是把民眾當作提款機。 另外,消基會建議,目前只有遠東商銀及台新銀行2家銀行,提供自動儲值服務,但也須負擔3元手續費。遠通電收應該提供月結制帳單,省去民眾儲值和查詢餘額的困擾,更可降低忘記補繳的風險。 不過,遠通電收指出,台新銀行與遠東商銀在計次階段,均未收取用路人任何手續費,而且自9月1日起,將有超過3,000個超商據點提供免儲值手續費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