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欠費原因 調查顯示將近一半是忘了

ETC欠費原因     調查顯示將近一半是忘了
ETC欠費原因 調查顯示將近一半是忘了

【愛傳媒特約記者陳冠宇報導】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委託全國公信力進行調查,分析曾收過催繳通知書的受訪者,以「忘了繳納」所占比例最多為47.2%。另外,有19.1%及32.9%的受訪者不清楚未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例如未繳納國道通行欠費),以及民事損害賠償義務(例如損害國道設施),會產生的後果為何。針對此項調查結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提醒用路人,無論是國道通行費欠費、損害國道設施賠償等,皆須確實繳納,若經催繳程序仍不予繳納,用路人的財產可能面臨強制執行,千萬別因小失大。

國道高速公路自民國102年12月開始全面採用電子收費(ETC),雖然絕大多數用路人已經習慣該系統,ETC系統也在民國105年得到國際道路協會(International Road Federation,IRF)交通管理類首獎的肯定,然而民眾欠繳通行費的情形仍時有所聞。根據調查結果顯示:

1、 有35.3%的一般民眾認為「用路人不滿意國道收費政策,惡意不繳納通行費」是國道通行費欠費的主因,比例最高。而在曾收過催繳通知書的民眾中,則有47.2%認為「忘了繳納」,比例最高。

2、 高達八成九的受訪民眾表示若用路人未繳國道通行費,將影響公平正義,但也有22.4%的民眾不知道除了國道通行費之外,「發生交通事故損壞國道設施」、「貨物散落在國道」以及「租賃高速公路局土地或設施」之費用,亦須按規定繳納。

3、近七成的民眾知道經通知後逾期未繳納,政府會加計行政處理費及滯納金費用」,53.4%的受訪民眾知道可能「遭機關移送行政執行署辦理強制執行」,此外,有19.1%的民眾完全不知道未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會產生何種後果。

4、損壞國道設施未賠償,會發生哪些結果?57.6%的民眾知道政府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56.8%的民眾知道損害賠償判決確定後,政府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然而,仍然有32.9%的民眾完全不知道未履行民法損害賠償義務的後果是什麼。

根據調查發現,主管機關可適度的提供誘因與加強懲罰,尤其可設計多元的繳納與通知機制,並鼓勵自動扣繳。此外,應強調國道收費的正當性與用途,並凸顯ETC系統的世界級水準,以降低民眾的疑慮,提升繳納比率。另外,未來應強化未履行金錢給付義務之後果的宣導,以避免債權的形成,而面臨強制執行,提醒用路人千萬別因小失大。

本調查以電話訪問進行,調查對象為設籍台灣本島20歲以上之成年人,調查時間為110年6月18日(星期五)至6月20日(星期日),共計完成有效樣本數1,082個,在95%信心水準下,最大抽樣誤差約為±2.98%。本調查亦針對成功樣本的「性別」、「年齡」、「教育程度」以及「戶籍地區」進行代表性檢定與加權處理,經加權後,成功樣本與母體結構趨於一致。

調查執行單位為全國公信力民意調查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單位為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