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未通過 雇主無權強令員工打新冠疫苗

新冠疫苗如順利獲得聯邦緊急許可,可望從月中起在全美各地展開第一波施打,不過,對於是否接受疫苗施打,民眾反應不一,至於雇主是否有權利強制要求員工必須施打才能保住工作?專家表示,雇主的確可以合法要求員工施打疫苗,但現階段新冠疫苗僅獲得緊急使用許可,並未通過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的審核,因此雇主強制員工施打的合法性存有疑義。

芝加哥ABC電視台針對強制施打疫苗的合法性提出解釋,雖然根據初步實驗結果,不論輝瑞或是莫德納疫苗的效果都表現良好,而工廠工人、超市員工、教師、醫療工作人員等,如接受接種疫苗,照理說都應該可以受惠,但事實上並非每個排在優先施打名單者,都願意接種疫苗。

法律專家蘇佛爾(Gil Soffer)說,雇主的確有權要求員工施打疫苗,例如有些雇主早就強制要求員工接種流感疫苗,但新冠疫苗目前情況與流感疫苗最大的不同就是該疫苗僅處於「緊急使用」階段,因此雇主並沒有合法權利硬叫員工接種。

伊利諾大學勞工與雇佣關係教授布魯諾(Robert Bruno)說,在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員工可能擔心失業而被迫接受雇主要求,導致員工更加處於弱勢。

而勞工律師愛森斯坦(Stanley Eisenstein)也提到,伊利諾州雇主雖然可以任何理由解雇員工,只要不違反種族、性別、宗教、國籍,但儘管有法律保護,大多數雇主都會盡量避免強迫員工去做一些可能對工作環境有害的事情。

雖然目前還沒有大企業站出來表示會要求員工接種疫苗,但已經有多家公司表示,一旦疫苗普及化,將尋找方法鼓勵員工施打。

至於被列為第一波施打目標的醫護人員,伊州多數醫院也都傾向於「不會強制施打新冠疫苗」。

擁有多家醫院的Amita醫療系統負責新冠疫苗施打的醫師柯勒爾(Michael Kelleher)說,「我們不覺得現在可以強迫員工,施打只能緊急使用的疫苗」,他說,醫院會等到疫苗通過FDA審核通過後,再考慮強制員工接種。

其他包括芝加哥大學醫院、羅許大學醫院等也都不打算強制醫護人員施打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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