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承諾:將承接原亞太用戶合約!新增多元資費「最低149元吃到飽」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0日舉行「遠傳電信擬合併亞太電信」聽證會。針對電信合併後是否有超頻問題,遠傳強調,若依照「信賴保護原則」,中華電信與「遠亞併」皆無超頻的爭議;不過,若主管機關認定遠傳有超頻,遠傳也願繳回超頻部分,並期待主管機關公平處理「黃金低頻超標」以免造成市場限制競爭的巨大不利益。

遠傳總經理井琪表示,遠傳決定以股份轉換方式與亞太電信合併,盼透過頻譜綜效與經濟規模,創造多贏並促進環境永續。圖/中央社提供
遠傳總經理井琪表示,遠傳決定以股份轉換方式與亞太電信合併,盼透過頻譜綜效與經濟規模,創造多贏並促進環境永續。圖/中央社提供

遠傳電信總經理井琪表示,遠傳因應市場變化,考量「維持共頻」與「跟進合併」選項的最佳時機,決定以股份轉換方式與亞太電信合併,盼透過頻譜綜效與經濟規模,創造多贏並促進環境永續。

她說,對遠傳而言,頻譜綜效、擴大5G升級與新服務(含企客)成長的用戶規模,也擴大偏鄉的覆蓋;對亞太電信而言,及時停損,透過合併綜效,維護用戶員工權益,改善股東投資效益;對用戶而言,用戶體驗將提升,加碼加量不加價。

「遠亞併」後,對主管機關而言,可降低垂危事業的社會衝擊。另對整體電信產業而言,三大電信規模相近,刺激創新和良性競爭,並與OTT業者和其他通訊服務業者競爭,方能促進產業健全發展。

遠傳法務法規暨採購群資深副總經理李和音指出,台灣電信業者除了需要投入大量資源建設、維運網路,還須花費鉅額資金取得頻譜,因此,若沒有一定規模經濟,就會難以存續。

李和音進一步說明,全球電信市場中各國業者家數大多為3至4家,雖集中度高,但市場仍競爭激烈。台灣2,300萬用戶,卻有5家業者,而用戶平均數據用量為全球第2高,營收則為全球第2低的情況下,台灣電信市場最適規模為3家。

近年「大型數位平台」的通訊軟體(如LINE、Google、FaceTime等)提供如線上隨選音樂、視訊服務等與電信事業相競爭;另有低軌衛星、系統整合商提供專網服務等,皆來勢洶洶。

不過,李和音指出,當電信合併後,3家業者財務健全營運具規模,得以加速轉型,各自優化網路,提供多元創新通訊及數位服務,並深耕企業垂直場域應用,除互相競爭,還要與新型業者競爭。

「遠傳電信擬合併亞太電信」聽證會,遠傳總經理井琪(左)及遠傳法務法規資深副總李和音討論事宜。圖/中央社提供
「遠傳電信擬合併亞太電信」聽證會,遠傳總經理井琪(左)及遠傳法務法規資深副總李和音討論事宜。圖/中央社提供

針對遠傳併亞太電信、台灣大哥大併台灣之星引發的頻譜超標爭議,李和音說明,回顧台灣歷次競標頻譜資源詳載於「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18條「總頻寬」是指各次釋照時政府「釋出」的總頻寬;第83條頻率轉讓與受讓相關規定,皆依「總頻寬」為基準計算。

李和音強調,避免頻譜過度集中,以確保產業公平競爭,「遠亞併」無論1GHz以下、3GHz以下、 6GHz以下及24GHz以上,均符合規定;若主管機關認定遠傳有超頻,遠傳也願繳回超頻部分,並期待主管機關公平處理「黃金低頻超標」以免造成市場限制競爭的巨大不利益。

針對用戶及加盟主權益,遠傳也提出4項承諾,第一,保障原亞太用戶所有合約權益,承接亞太用戶的合約及專案,並繼續履行;第二,擴大弱勢族群優惠範圍,除了承接亞太身心障礙用戶減免方案外,擴大中低收入戶、低收入的優惠內容,從12個月調高至24個月。

第三,提供多元資費與服務,加碼加量不加價,新增多元低資費如149、199、299、399吃到飽方案,5G費率傳輸量及速率也提升;第四,保障亞太加盟主的權益,合併基準日後,概括承受亞太加盟主合約,並納入遠傳加盟主管理制度。

至於行動網路整併規劃,遠傳表示,將分兩階段進行,第一期將讓大網更密、偏鄉網路涵蓋更廣,將遠傳及亞太基地台和設備汰舊留新,基站數量增至12,500萬站,並加速偏鄉5G涵蓋,達成布建950站5G站台、涵蓋95%偏鄉人口,預計6至9個月完成。

(審核:呂俊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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