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與甲骨文版權訴訟落幕 美最高法院:Android系統沒侵權

跨國科技公司Google和科技軟體公司甲骨文之間的版權訴訟案,爭訟十年,如今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2裁定,Google的安卓系統沒有違反聯邦版權法。(特約記者戚海倫報導)

科技公司Google在2007年時,推出Android作業系統,開發期間編寫數百萬計原始碼,但也同時使用了1萬1330條來自甲骨文Java平台的原始碼。Google表示,這種做法是業界慣例,有助於推動技術進步,而且它使用的純粹是功能性的原始碼,不受版權保護。

甲骨文認為,Google犯下讓人震驚的抄襲行為,侵犯Java專利,2010年告上法院。Google當然不服,兩大公司從美國舊金山聯邦法院,辯論到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再到最高法院,輪流上訴,被稱為是史詩級的版權官司,雙方都耗費大量時間和金錢。在2018年三月,上訴法院再次裁決Google侵權,甲骨文索討88億美元賠償,2019年底,因為有78名電腦科學家陳情,美國高院受理了Google上訴。

如今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2裁定,Google利用甲骨文的軟體原始碼開發Android操作系統,沒有違反聯邦版權法,推翻了2018年上訴法院的裁決。最高法院大法官布瑞爾說,案中有爭議的部分仍然構成合理使用原則,因此裁定沒有違反版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