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 U11主打側框感應 卻對勞基法無感 員工踢爆資方強迫「特休換廠休」

【苦勞網特約記者張宗坤/桃園報導】為確保勞工能完全享有決定與利用休假日的自由,讓勞工能夠真的放得到特休,在上一次《勞基法》修法中,台灣參考日本《勞基法》的規定,新增「員工期日指定權」的制度,意思是說,原則上員工可以與資方表達在某個日期或時間內的休假意願;資方僅能在非常少數的特殊狀況中,強制要求勞工變更特休日期。雇主頂多只能「提醒」或「促請」勞工一同協商日期,但絕不能「代替」勞工決定放假時間。
然而,去年(2016)年底一例一休上路後,宏達電先是強迫勞工簽署「變更薪資結構」與「國定假日調移」兩份同意書,後來甚至強迫員工請掉個人的特休,以作為「廠區休假」(簡稱廠休)。
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理事長趙健輝指出,上次兩份違法的同意書,經過工會抗議後,公司連忙舉行說明會進行澄清,這份「強迫同意書」也轉為不強迫員工填寫的「調查卷」。然而到了三、四月左右,為了營造新手機上市的股價行情,宏達電先是強迫正職勞工消耗個人累積的特休假,再額外聘雇大量派遣工,一方面減少人事成本支出、二方面還可以為新產品營造「缺工、趕貨」假象。對於不願意犧牲特休假當廠休的員工,宏達電則祭出「曠職」處分,讓員工不敢不從,被迫放棄休假以及休息時間的生活。宏達電HTC剛剛發表配備側框感應(Edge Sense)功能的U11智慧型手機,引發市場話題,今日(5/20)熱鬧滾滾舉行「親子樂遊日」,然而桃園市電子產業工會與宏達電員工卻到場揭露:宏達電發表的新手機,是公司片面要求勞工「犧牲特休換廠休」所製造出來的「血汗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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