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風暴3】P2P經手大量金流卻只被要求自律 立委籲先以行政命令監理
一場im.B詐騙案,爆發出原來政府積極發展的金融科技業,目前其實無法可管,更沒有主管單位,現行法規只要求業者自律。立委就表示,政府要介入不用等到立法,用修法、甚至行政命令就能監理。P2P是發展金融科技重要一環,不能置之不理。
im.B詐騙案爆發後,各界才驚覺打著P2P借貸平台名號的金融科技業,不歸金管會管轄,而數發部、經濟部、法務部也都跳出來表示,自己並非主管機關,P2P業者成為法規的大漏洞,更讓有心人士利用其漏洞,大行詐騙,傷害產業發展。
事實上,正派經營業者經過7年努力,希望能透過立專法來保護產業,但始終不了了之,立委就表示,現在管理迫在眉睫,但立法路迢迢,但其實政府要管,修法、行政命令就可管。
當im.B詐騙案爆發後,金管會成眾矢之的,但金管會表示,法規規定金管會只管金融「服務」機構,金融「科技」業不屬於金融服務業,所以不歸金管會管轄。金管會前主委、現任立委曾銘宗不諱言,以現行法令來說,金管會確實管不到借貸平台。
也就是說,若將資金投入合法登記、運作金融業務、貌似金融機構的公司,萬一出事,對投資人來說毫無保障。弔詭的是,P2P借貸平台業者每天經手大量金流,現行法規卻只能要求業者自律,著實考驗業者人性、更高估了民眾的判別力。
說起來,金管會也不是沒有意識到P2P借貸平台業者潛在的問題,據相關業者表示,只要有P2P借貸平台業者成立的公開記者會,金管會就會派人到現場了解。
而雖然立法能促使P2P借貸產業健全發展,但立法路迢迢,眼下已經看到法規漏洞、違規業者,立法恐緩不濟急。立委吳怡玎就表示,如果政府真的在意,大部分的事根本不需要透過立法或修法就能做到。
以一樣被歸類為民間借貸的虛擬貨幣平台為例,金管會在2021年9月就以《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要求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應依金管會指定的文件、資料及方式,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
「尤其P2P網路借貸平台畢竟是發展金融科技的一部分,若想好好發展金融科技,這塊不能放任不管。」吳怡玎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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